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0.有无数细节可以证明:人在属灵的事上和在属世的事上一样享有自由意志。若愿意,让每个人问问自己,他能不能一天七十次,或一周三百次来思想神、主、圣灵和神性的事,也就是所谓的教会属灵之事。也让他看看,若有某种乐趣,甚至某种渴望促使他这样思想(无论他有没有信仰),那么他会有强迫的感觉吗?也请自我测试一下,无论目前你在哪种情况下,或交谈,或向神祷告、讲道,甚或聆听,如果没有自由意志,你能否思考任何事。自由意志岂不是这些行为中最重要的特征?实际上,若没有自由意志,在一切细节,甚至最微小的细节上,你都和雕像一样无法呼吸;因为呼吸时刻随着思维和表达思维的言语而来。
与其说和雕像无异,毋宁说和动物无异;动物的呼吸仰赖其属世的自由意志,而人类的呼吸则仰赖他在属世和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因为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获得能力。动物一出生,就具有伴随其属世之爱的一切观念,它们都是觅食和繁殖所必需的。然而,人生来没有任何先天观念,只有去认识、理解和变得智慧的能力,以及去爱自己爱世界、也爱邻爱神的倾向。因此,若人在意愿和思维的一切行为中丧失自由意志,我们便说,他和一尊雕像一样无法呼吸,与动物无异。
128.“仁爱、事奉”表被称为仁爱及其行为的属灵情感。“仁”是一种属灵的情感,因为仁就是对邻之爱,对邻之爱就是这种情感。“事奉”(Ministry)是仁的行为,因为在圣言中,那些行仁爱之事的人就被称为“仆役”(ministers)。拜神的人有时被称为“用人”(或仆人servant),有时被称为“仆役”。凡处于真理的人,都被称为“神的用人”;凡处于良善的人,都被称为“神的仆役”。这是因为真理服侍良善,良善事奉真理。凡处于真理的人,都被称为“用人”(或仆人servant)(参看3节);凡处于良善的人,都被称为“仆役”。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你们倒要称为耶和华的祭司,我们神的仆役。(以赛亚书61:6)
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绝不能废弃。(耶利米书33:21)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仆役”(ministers),是因为“祭司”代表主的神性良善。
你们作祂的诸军,作祂的仆役,遵行祂旨意的,都要称颂耶和华!(诗篇103:21)
耶和华以风(spirits)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诗篇104:4)
作为“风”的“使者”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作为“仆役”的“使者”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火焰”还表示爱之良善。耶稣说:
谁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役;谁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用人。(马太福音20:26-27; 23:11-12)
“仆役”在此论及良善,“用人”则论及真理。以下经文中的“事奉”和“仆役”所表相同(以赛亚书61:6;约翰福音12:26;路加福音12:37等)。因此,很明显,“仁爱、事奉”表属灵情感及其行为。因为良善属乎仁,真理属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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