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9.人在属灵的事上具有自由意志,这一点必须先通过总体事项被证实,然后再通过诸如人一听闻就承认的具体细节被证实。总体事项如下:
⑴最有智慧的人类,即亚当及其妻子,任由自己被蛇引诱。
⑵他们的长子该隐杀了他兄弟亚伯,耶和华神没有发话阻止他们,却在事后诅咒该隐。
⑶以色列民在旷野敬拜金牛犊,耶和华从西奈山看到这一切,并未阻止。
⑷大卫数点百姓,结果招来瘟疫,数万人死亡,而神不在事前,却在事后差遣先知迦得到大卫那里,宣告对他的惩罚。
⑸所罗门被允许设立偶像崇拜。
⑹继他之后,许多王被允许亵渎神殿和教会圣物,最后那民族还被允许钉死主。
⑺穆罕默德被允许建立一个在很多方面不符合圣经的宗教。
⑻基督教被分裂为众多宗派,每一个都发展为异端。
⑼基督教界有那么多不敬虔的人,甚至以不敬为荣,以阴谋诡计对抗虔诚、公义和诚实。
⑽在司法和商业领域,有时不公战胜公平。
⑾不敬虔的人甚至名声显赫,成为教会和国家的领袖。
⑿战争被允许,许多人被杀戮,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洗劫,诸如此类。这种事若不是每个人享有自由意志的结果,该如何解释?
全世界都知道的邪恶被允许并没有其它根源。许可的法则也是圣治的法则,这一点可见于《圣治》一书(234-274节,1764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那里也解释了上述例子。
82.启1:18.“又是那存活的”表示来自永恒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来自永恒的,就是那唯一活着的;不是来自永恒的其他所有人都是由祂创造的,因而被造为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因此,唯独来自永恒的那一位在自己有生命,除祂之外没有人在自己有生命。主就人身或人性和神性而言,在自己有生命,这一点从约翰福音的话明显看出来: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 1, 4, 14)
主在此由“圣言”来表示,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同一福音书: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约翰福音11:25)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世人普遍认为,人拥有植入在他里面的生命,因此这生命并不是不断从那唯独祂在自己有生命,因而唯独祂是生命的那一位流入的;但这是一种虚假的信仰(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