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V.每个人的内在人都被赋予行恶的许可;这一事实清楚表明,
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479.人在属灵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一点必须先从总体的论据,然后从具体的论据来证实;每个人一听到这些论据,都会承认它们。总体论据是这些:
(1)人类中最有智慧的人,即亚当和他的妻子,让自己被蛇迷惑。
(2)他们的长子该隐杀死了他的兄弟亚伯,耶和华神没有通过向该隐说话来劝阻他,只是在事后才诅咒他。
(3)以色列民族在旷野或荒漠拜金牛犊,而耶和华从西乃山看到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
(4)大卫数点百姓,因此瘟疫被打发到他们中间,以至于成千上万的人死亡;神不是在事前,而是在事后派先知迦得去见大卫,宣布对他的惩罚。
(5)所罗门被允许建立偶像崇拜。
(6)在他之后,许多君王被允许亵渎圣殿和教会的圣物,最后这个民族被允许把主钉在十字架上。
(7)穆罕默德被允许建立一种在许多方面不符合圣经的宗教。
(8)基督教被分为许多教派,每个教派都分裂成异端。
(9)基督教界有那么多不虔诚的人,甚至以不虔诚为荣耀;还有针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
(10)在法庭和商业中,不义有时战胜公义。
(11)不虔诚的人甚至被提升到荣誉的职位,成为教会和国家的领袖。
(12)战争被允许,其中有许多人被屠杀,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掠夺和蹂躏;等等。
除了每个人都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外,有谁能从其它任何源头来推断出这样的事?全世界公认的邪恶的许可没有其它来源。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34-274节,1764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那里解释了上述例子。
645.“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表示与这些人同在的真理变成来自邪恶的虚假。这从“有权柄”、“水”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表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时,“有权柄”不是说他们自己有这种能力,也就是将真理变成虚假的能力,因为这违背他们的性质,他们的性质是将虚假变成真理;事实上,对他们起作用的是良善,而不是邪恶,与他们同在的良善不可能行恶;然而,他们仍看似拥有这种能力,并且看似如此行,因为当他们受到伤害时,这一切就会发生;但正是来自地狱的邪恶,或一切邪恶所来自的地狱“将水变成血”,也就是将真理变成来自邪恶的虚假。“水”是指真理(对此,参看AE 71, 483, 518, 537—538节);“血”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来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尤指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因为“流血”表示向仁爱,以及向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施暴。至于这两种意义上的“血”的含义,可参看前文(参看AE 3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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