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9.人在属灵的事上具有自由意志,这一点必须先通过总体事项被证实,然后再通过诸如人一听闻就承认的具体细节被证实。总体事项如下:
⑴最有智慧的人类,即亚当及其妻子,任由自己被蛇引诱。
⑵他们的长子该隐杀了他兄弟亚伯,耶和华神没有发话阻止他们,却在事后诅咒该隐。
⑶以色列民在旷野敬拜金牛犊,耶和华从西奈山看到这一切,并未阻止。
⑷大卫数点百姓,结果招来瘟疫,数万人死亡,而神不在事前,却在事后差遣先知迦得到大卫那里,宣告对他的惩罚。
⑸所罗门被允许设立偶像崇拜。
⑹继他之后,许多王被允许亵渎神殿和教会圣物,最后那民族还被允许钉死主。
⑺穆罕默德被允许建立一个在很多方面不符合圣经的宗教。
⑻基督教被分裂为众多宗派,每一个都发展为异端。
⑼基督教界有那么多不敬虔的人,甚至以不敬为荣,以阴谋诡计对抗虔诚、公义和诚实。
⑽在司法和商业领域,有时不公战胜公平。
⑾不敬虔的人甚至名声显赫,成为教会和国家的领袖。
⑿战争被允许,许多人被杀戮,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洗劫,诸如此类。这种事若不是每个人享有自由意志的结果,该如何解释?
全世界都知道的邪恶被允许并没有其它根源。许可的法则也是圣治的法则,这一点可见于《圣治》一书(234-274节,1764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那里也解释了上述例子。
251.“我要进到他那里去”表示结合。这从“进到”的含义清楚可知,“进到”当论及主时,是指与祂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3914, 3918, 6782, 6783节)。主与那些在心里和生命中接受祂的人结合,因为主进入或流入生命;但祂只对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生命,或仁爱生命的人如此行,因为仁爱就是属灵之爱。当这爱构成人的生命时,主就通过它进入或流入信之真理,使人看见或认识它们;人由此拥有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以为主进入或流入与人同在的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是一个巨大的错误;这种信没有生命在里面,因为它就像没有心脏活动或来自心脏的流注的肺呼吸;这种呼吸只会产生一种无生命的动作,因为肺呼吸是由来自心脏的流注激活的,这是众所周知的。这清楚表明,从主发出的神性被允许经由心脏,也就是经由爱流入人;无论你说心脏,还是说爱,它都和由此而来的灵的生命是一样的。爱构成人的生命,只要留意,谁都能知道并看到这一点。因为一个没有爱的人算什么呢?他岂不是一根树干?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爱就是意愿并实行,因为人所爱的,他就意愿并实行。从太阳的光和热中可以对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形成一个概念。当太阳发出的光与热结合时,如春夏时节,地上万物都发芽、开花;但当光里面没有热时,如冬季,地上万物都枯萎而死。此外,属灵之光是信之真理,属灵之热是仁之良善。由此也可以对教会之人的品质形成一个概念;当他的信与仁结合时,他就像一座花园和乐园;但当他的信不与仁结合时,他就像一片沙漠或冰雪覆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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