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9.人在属灵的事上具有自由意志,这一点必须先通过总体事项被证实,然后再通过诸如人一听闻就承认的具体细节被证实。总体事项如下:
⑴最有智慧的人类,即亚当及其妻子,任由自己被蛇引诱。
⑵他们的长子该隐杀了他兄弟亚伯,耶和华神没有发话阻止他们,却在事后诅咒该隐。
⑶以色列民在旷野敬拜金牛犊,耶和华从西奈山看到这一切,并未阻止。
⑷大卫数点百姓,结果招来瘟疫,数万人死亡,而神不在事前,却在事后差遣先知迦得到大卫那里,宣告对他的惩罚。
⑸所罗门被允许设立偶像崇拜。
⑹继他之后,许多王被允许亵渎神殿和教会圣物,最后那民族还被允许钉死主。
⑺穆罕默德被允许建立一个在很多方面不符合圣经的宗教。
⑻基督教被分裂为众多宗派,每一个都发展为异端。
⑼基督教界有那么多不敬虔的人,甚至以不敬为荣,以阴谋诡计对抗虔诚、公义和诚实。
⑽在司法和商业领域,有时不公战胜公平。
⑾不敬虔的人甚至名声显赫,成为教会和国家的领袖。
⑿战争被允许,许多人被杀戮,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洗劫,诸如此类。这种事若不是每个人享有自由意志的结果,该如何解释?
全世界都知道的邪恶被允许并没有其它根源。许可的法则也是圣治的法则,这一点可见于《圣治》一书(234-274节,1764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那里也解释了上述例子。
189.“因我见你的作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示否则,神性不在道德生命中。这从“作为”和“在神面前并不完全”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是指属于生命,在此属于道德生命的事物(对此,参看AE 185节),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道德生命;“在神面前并不完全”是指神性不在这生命中。当此处由“作为”来表示的属于道德生命的事物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时,经上就说它们“在神面前完全”,但当它们不来自这个源头时,就说它们不完全。因为道德生命,也就是人的外在生命,必须要么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要么来自一个非属灵的源头;它不可能来自这两者,也就是说,部分来自这一个源头,部分来自那一个源头,或部分来自天堂,部分来自地狱,因为这将是服侍两个主人,即神和玛门;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是温水,也不冷也不热。因此,“作为”必须要么“在神面前完全”,要么在神面前什么都不是。这就是为何“我见你的作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示神性不在道德生命中。无论我们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道德生命,还是说来自神性的道德生命,意思都是一样的,因为一切属灵生命都来自神性;事实上,属灵之物被称为发出的神性,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天堂的所有天使因是它的接受者,故都是属灵的;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的人。至于何为属灵之物,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48, 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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