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9.人在属灵的事上具有自由意志,这一点必须先通过总体事项被证实,然后再通过诸如人一听闻就承认的具体细节被证实。总体事项如下:
⑴最有智慧的人类,即亚当及其妻子,任由自己被蛇引诱。
⑵他们的长子该隐杀了他兄弟亚伯,耶和华神没有发话阻止他们,却在事后诅咒该隐。
⑶以色列民在旷野敬拜金牛犊,耶和华从西奈山看到这一切,并未阻止。
⑷大卫数点百姓,结果招来瘟疫,数万人死亡,而神不在事前,却在事后差遣先知迦得到大卫那里,宣告对他的惩罚。
⑸所罗门被允许设立偶像崇拜。
⑹继他之后,许多王被允许亵渎神殿和教会圣物,最后那民族还被允许钉死主。
⑺穆罕默德被允许建立一个在很多方面不符合圣经的宗教。
⑻基督教被分裂为众多宗派,每一个都发展为异端。
⑼基督教界有那么多不敬虔的人,甚至以不敬为荣,以阴谋诡计对抗虔诚、公义和诚实。
⑽在司法和商业领域,有时不公战胜公平。
⑾不敬虔的人甚至名声显赫,成为教会和国家的领袖。
⑿战争被允许,许多人被杀戮,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洗劫,诸如此类。这种事若不是每个人享有自由意志的结果,该如何解释?
全世界都知道的邪恶被允许并没有其它根源。许可的法则也是圣治的法则,这一点可见于《圣治》一书(234-274节,1764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那里也解释了上述例子。
60.“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表祂是永恒的生命。既然“那存活的”表示唯独祂是生命,生命唯独来自祂(58节),那么可知,“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就表示唯独祂是永恒的生命,因而永生唯独来自祂;因为永生在祂里面,因而来自祂。“直到世世代代”表永恒。永生唯独来自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凡信我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6:40, 47-48)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47)
我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等)
因此,主被称为“那活到世世代代的”(又如启示录4:9-10; 5:14; 10:6;但以理书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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