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9.人在属灵的事上具有自由意志,这一点必须先通过总体事项被证实,然后再通过诸如人一听闻就承认的具体细节被证实。总体事项如下:
⑴最有智慧的人类,即亚当及其妻子,任由自己被蛇引诱。
⑵他们的长子该隐杀了他兄弟亚伯,耶和华神没有发话阻止他们,却在事后诅咒该隐。
⑶以色列民在旷野敬拜金牛犊,耶和华从西奈山看到这一切,并未阻止。
⑷大卫数点百姓,结果招来瘟疫,数万人死亡,而神不在事前,却在事后差遣先知迦得到大卫那里,宣告对他的惩罚。
⑸所罗门被允许设立偶像崇拜。
⑹继他之后,许多王被允许亵渎神殿和教会圣物,最后那民族还被允许钉死主。
⑺穆罕默德被允许建立一个在很多方面不符合圣经的宗教。
⑻基督教被分裂为众多宗派,每一个都发展为异端。
⑼基督教界有那么多不敬虔的人,甚至以不敬为荣,以阴谋诡计对抗虔诚、公义和诚实。
⑽在司法和商业领域,有时不公战胜公平。
⑾不敬虔的人甚至名声显赫,成为教会和国家的领袖。
⑿战争被允许,许多人被杀戮,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洗劫,诸如此类。这种事若不是每个人享有自由意志的结果,该如何解释?
全世界都知道的邪恶被允许并没有其它根源。许可的法则也是圣治的法则,这一点可见于《圣治》一书(234-274节,1764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那里也解释了上述例子。
158.“你要警醒”表要持守真理并照真理生活。在圣言中,“警醒”并不表示别的。因为凡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就像一个从睡梦中醒来,变得警觉之人。而凡不持守真理,只知敬拜的人,则像一个睡梦中的人。属世的生命就本身而言,或若缺乏属灵的生命,无非就是一场睡眠。反之,属世的生命若含有属灵的生命,就是警觉的。这种生命只能真理而非其它方法才能获得,当人照真理生活时,这些真理就在它们自己的光明和白昼中。这就是以下经文中“警醒”所表示的: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主什么时候来到。(马太福音24:42)
主人来了,发现这些仆人警醒,他们就有福了。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路加福音12:37, 40)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恐怕他忽然来到,发现你们睡着了;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也是对众人说,要警醒!(马可福音13:35-37)
新郎迟延的时候,童女都打盹睡着了,愚拙的来说,主啊,给我们开门;主却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要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13)
由于主的到来被称为“早晨”(151节),并且那时真理被打开,就有了光,故那时就称为“初更时分”(耶利米哀歌2:19);主则被称为“守望的圣者”(但以理书4:13)。以赛亚书也记着说:
你的死人要活过来;住在尘埃的啊,要醒来。(以赛亚书26:19)
未处于真理之人的状态被称为“打盹”、“睡着”。这一点可见于相关经文(耶利米书51:39, 57;诗篇13:3; 76:6;路加福音8:2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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