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9.人在属灵的事上具有自由意志,这一点必须先通过总体事项被证实,然后再通过诸如人一听闻就承认的具体细节被证实。总体事项如下:
⑴最有智慧的人类,即亚当及其妻子,任由自己被蛇引诱。
⑵他们的长子该隐杀了他兄弟亚伯,耶和华神没有发话阻止他们,却在事后诅咒该隐。
⑶以色列民在旷野敬拜金牛犊,耶和华从西奈山看到这一切,并未阻止。
⑷大卫数点百姓,结果招来瘟疫,数万人死亡,而神不在事前,却在事后差遣先知迦得到大卫那里,宣告对他的惩罚。
⑸所罗门被允许设立偶像崇拜。
⑹继他之后,许多王被允许亵渎神殿和教会圣物,最后那民族还被允许钉死主。
⑺穆罕默德被允许建立一个在很多方面不符合圣经的宗教。
⑻基督教被分裂为众多宗派,每一个都发展为异端。
⑼基督教界有那么多不敬虔的人,甚至以不敬为荣,以阴谋诡计对抗虔诚、公义和诚实。
⑽在司法和商业领域,有时不公战胜公平。
⑾不敬虔的人甚至名声显赫,成为教会和国家的领袖。
⑿战争被允许,许多人被杀戮,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洗劫,诸如此类。这种事若不是每个人享有自由意志的结果,该如何解释?
全世界都知道的邪恶被允许并没有其它根源。许可的法则也是圣治的法则,这一点可见于《圣治》一书(234-274节,1764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那里也解释了上述例子。
631.至于报应的双份性的第一部分,即涉及人之救恩的那部分,也就是基督功德的任意报应,从而救恩的报应,神学家们存在分歧。有的教导说,这种报应是绝对的,出于自由力量,发生在那些其外在或内在形式讨神喜悦的人身上。另外一些人的观点则是,报应通过预知发生在被注入了恩典,因此那信能被应用到他们里面的那些人身上。然而,这两种观点都瞄准一个目标,就象两只眼睛都盯着一块石头,或两只耳朵都专注于一首歌一样。乍一看,它们似乎背道而驰,但其目标是一致的。因为既然二者都教导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并且属于人的一切都被排除在信之外,那么可知,这接受信的恩典,无论是任意被注入,还是通过预知被注入,都是选择的结果。因为如果那所谓在先的恩典是普世的,那么人出于自己的某种力量对它的运用就会进入,而这当然会被避之如大麻风。这就是为什么人和木、石(就是该信被注入后人类似的东西)一样,不知道那信是否由于恩典被赐给他。因为只要人拒绝仁爱、虔诚、对新生活的追求、自由行善或恶的能力,就不可能存在见证它的任何迹象。那些见证那信存在于人内的所谓迹象都是荒唐可笑的,无异于古人通过鸟的飞翔得出的占卜,或占星家通过星辰提出的预言,或玩家通过骰子作出的预测。这类事,以及其它更荒唐的事,就是相信转嫁主之公义的后果,它连同信(即所谓的公义)一起被引入拣选的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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