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9.人在属灵的事上具有自由意志,这一点必须先通过总体事项被证实,然后再通过诸如人一听闻就承认的具体细节被证实。总体事项如下:
⑴最有智慧的人类,即亚当及其妻子,任由自己被蛇引诱。
⑵他们的长子该隐杀了他兄弟亚伯,耶和华神没有发话阻止他们,却在事后诅咒该隐。
⑶以色列民在旷野敬拜金牛犊,耶和华从西奈山看到这一切,并未阻止。
⑷大卫数点百姓,结果招来瘟疫,数万人死亡,而神不在事前,却在事后差遣先知迦得到大卫那里,宣告对他的惩罚。
⑸所罗门被允许设立偶像崇拜。
⑹继他之后,许多王被允许亵渎神殿和教会圣物,最后那民族还被允许钉死主。
⑺穆罕默德被允许建立一个在很多方面不符合圣经的宗教。
⑻基督教被分裂为众多宗派,每一个都发展为异端。
⑼基督教界有那么多不敬虔的人,甚至以不敬为荣,以阴谋诡计对抗虔诚、公义和诚实。
⑽在司法和商业领域,有时不公战胜公平。
⑾不敬虔的人甚至名声显赫,成为教会和国家的领袖。
⑿战争被允许,许多人被杀戮,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洗劫,诸如此类。这种事若不是每个人享有自由意志的结果,该如何解释?
全世界都知道的邪恶被允许并没有其它根源。许可的法则也是圣治的法则,这一点可见于《圣治》一书(234-274节,1764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那里也解释了上述例子。
499.不过,这一点有必要进一步说明。若一切被造物,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没有某种自由意志,创造就无法进行。因为倘若动物没有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那么它们就不会选择有益其营养的食物,也不会繁衍并抚育后代,动物也就不存在了。若海里的鱼类和海底的贝类没有这种自由,就不会有鱼或贝类了。同样,若非每种昆虫都有这种自由,就不会有桑蚕吐丝、蜜蜂产蜡和蜜,也不会看到蝴蝶在空中双栖双飞,吮食花蜜,并生动表现出人如幼虫一样脱去自己外壳后在天国的幸福状态。
若非某种类似自由意志的东西存在于土壤、播种于其中的种子、土里长出的树的各部分及其果实和新种子里面,就不会有植物的生命。若非某种类似自由意志的东西存在于一切金属、石头(无论宝贵还是普通)里面,就不会有金属、石头,甚至一粒沙子。因为即使是这些东西,也要自由吸入以太,呼出其自然散发物,进行新陈代谢。因此,磁石周围有磁场,铁周围有铁场,铜周围有铜场,银周围有银场,金周围有金场,石周围有石场,硝石周围有硝石场,硫磺周围有硫磺场,甚至每粒尘埃周围都有不同的场。每粒种子的至内在通过这场受孕,其繁殖力也通过这场生长。若没有地上尘埃的每一至微粒子的这种散发物,就不会有萌芽的开始及其后续生长。土地若不通过它的散发物,怎能以沙土和水份渗透到播种于其中的谷粒最深处?比如渗透到一粒芥菜种中:
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马太福音13:32;马可福音4:30-32)
既然自由已照各自性质被如此植入在一切被造物里面,那么为何自由意志就不能照各人的性质被植入在人里面,好让他能变得属灵?这就是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自人在子宫直至在世临终那一刻一直被赋予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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