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9.人在属灵的事上具有自由意志,这一点必须先通过总体事项被证实,然后再通过诸如人一听闻就承认的具体细节被证实。总体事项如下:
⑴最有智慧的人类,即亚当及其妻子,任由自己被蛇引诱。
⑵他们的长子该隐杀了他兄弟亚伯,耶和华神没有发话阻止他们,却在事后诅咒该隐。
⑶以色列民在旷野敬拜金牛犊,耶和华从西奈山看到这一切,并未阻止。
⑷大卫数点百姓,结果招来瘟疫,数万人死亡,而神不在事前,却在事后差遣先知迦得到大卫那里,宣告对他的惩罚。
⑸所罗门被允许设立偶像崇拜。
⑹继他之后,许多王被允许亵渎神殿和教会圣物,最后那民族还被允许钉死主。
⑺穆罕默德被允许建立一个在很多方面不符合圣经的宗教。
⑻基督教被分裂为众多宗派,每一个都发展为异端。
⑼基督教界有那么多不敬虔的人,甚至以不敬为荣,以阴谋诡计对抗虔诚、公义和诚实。
⑽在司法和商业领域,有时不公战胜公平。
⑾不敬虔的人甚至名声显赫,成为教会和国家的领袖。
⑿战争被允许,许多人被杀戮,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洗劫,诸如此类。这种事若不是每个人享有自由意志的结果,该如何解释?
全世界都知道的邪恶被允许并没有其它根源。许可的法则也是圣治的法则,这一点可见于《圣治》一书(234-274节,1764年出版于阿姆斯特丹);那里也解释了上述例子。
164. (1)圣三一是存在的,就是父、子和圣灵。圣三一,就是父、子、圣灵是存在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圣言,尤其以下经文:
天使迦百列对玛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这里就提到这三者,即至高者,也就是父神,圣灵和神的儿子。又如:
耶稣受了洗,看哪,天开了,约翰就看见圣灵仿佛鸽子落在祂身上;看哪,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17;马可福音1:10,11;约翰福音1:32)
这一点在主对门徒所说的这些话中更明显:
你们要去,使列族作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
还可见于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
天上作见证的有三:父,圣言或道(the Word),圣灵。(约翰一书5:7)
此外,主向父祷告,谈论祂,与其对话,并说祂会差圣灵来,也差来了。最后,使徒在书信中经常提到父、子和圣灵。由此清楚可知,圣三一是存在的,就是父,子,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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