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78

478.这种属灵的平

478.这种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意志,可用属世平衡的例子来说明。它就像有人的身子或胳膊被绑在两个同等力量的人中间,其中一个人将中间这个人向右拉,而另一个人向左拉。因此,中间这个人能自由转向任意方向,仿佛不受任何力量约束。他若转向右方,就会迫使左边的人朝向他,甚至使他栽倒在地。即使很虚弱的人,若被绑在左右各有三个力量同等的人中间,也是一样,哪怕被绑在骆驼或马匹中间,同样如此。
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意志,好比一架天平,天平两边有等重的砝码,倘若在任意一边稍加重量,天平的指针就开始摆动。它和杠杆,或支点上的平衡大梁是同样的道理。人体内的每一个部位,如心、肺、胃、肝、胰、脾、肠等,也都处于这样的平衡状态。由于这个原因,每个部位才能在最大的平静中履行各自的功能。所有肌肉也是如此:如果它们没有这种平衡,一切作用和反作用都会停止,此人也就不能再像一个人那样行动。既然体内的一切事物,包括大脑中的一切事物,都处于这样的平衡,那么可知,心智中的一切事物同样处于这种平衡,这些事物与意愿并理解有关。
动物、鸟类、鱼类和昆虫也有自由。不过,这些生物被欲望和乐趣促使下的身体感官所驱动。人若为所欲为,就和它们没什么不同,因为他也只是被情欲和乐趣促使下的身体感官所驱动。但若人发自内心接受教会的属灵事物,并利用它们约束自己的自由意志,情况就不同了。主会引领这种人远离情欲和邪恶的乐趣,以及他天生对它们的贪求。他会获得对良善的情感,远离邪恶。然后,他被主转移,更靠近东方,同时被转到灵界的南方,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也就是真自由中。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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