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8.这种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意志,可用属世平衡的例子来说明。它就像有人的身子或胳膊被绑在两个同等力量的人中间,其中一个人将中间这个人向右拉,而另一个人向左拉。因此,中间这个人能自由转向任意方向,仿佛不受任何力量约束。他若转向右方,就会迫使左边的人朝向他,甚至使他栽倒在地。即使很虚弱的人,若被绑在左右各有三个力量同等的人中间,也是一样,哪怕被绑在骆驼或马匹中间,同样如此。
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意志,好比一架天平,天平两边有等重的砝码,倘若在任意一边稍加重量,天平的指针就开始摆动。它和杠杆,或支点上的平衡大梁是同样的道理。人体内的每一个部位,如心、肺、胃、肝、胰、脾、肠等,也都处于这样的平衡状态。由于这个原因,每个部位才能在最大的平静中履行各自的功能。所有肌肉也是如此:如果它们没有这种平衡,一切作用和反作用都会停止,此人也就不能再像一个人那样行动。既然体内的一切事物,包括大脑中的一切事物,都处于这样的平衡,那么可知,心智中的一切事物同样处于这种平衡,这些事物与意愿并理解有关。
动物、鸟类、鱼类和昆虫也有自由。不过,这些生物被欲望和乐趣促使下的身体感官所驱动。人若为所欲为,就和它们没什么不同,因为他也只是被情欲和乐趣促使下的身体感官所驱动。但若人发自内心接受教会的属灵事物,并利用它们约束自己的自由意志,情况就不同了。主会引领这种人远离情欲和邪恶的乐趣,以及他天生对它们的贪求。他会获得对良善的情感,远离邪恶。然后,他被主转移,更靠近东方,同时被转到灵界的南方,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也就是真自由中。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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