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6.从婴儿直到老年,每个人都会改变他在灵人界的位置或地方。还是个婴儿时,他被保持在朝北的东部;孩童时,随着他学习宗教的基础知识,他逐渐从北向南移动;青年时,随着他开始行使自己的想法,或出于自己的心智思考,他被带到南方。后来,当他自主判断,成为自己的主人时,随着他在诸如从内层与神和对邻之爱有关的那类事上成长,他仍向南前进,但朝东前进。然而,他若倾向于邪恶,并沉溺于其中,就会向西移动。因为灵界中的所有人都照着方位而有自己的住所;那些从主处于良善的人在东方,因为有主在中间的太阳就在这个方位;那些处于无知的人在北方;那些处于聪明的人在南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西方。人自己不是就其身体而言,仅就其灵而言,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这个间隔或中间区域;随着他的灵通过接近良善或邪恶而改变自己的状态,它被转移到这个或那个方位的位置或地方,并与住在那里的人联系在一起。但必须明白,主并没有把人转移到这个或那个地方,而是人以不同的方式转移自己。如果他选择良善,那么他就与主一起,或更确切地说,主与他一起,把他的灵转到东方。但如果人选择邪恶,那么他就与魔鬼一起,或更确切地说,魔鬼与他一起,把他的灵转到西方。必须注意的是,当此处提到天堂时,所指的,也是主,因为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当提到魔鬼时,所指的,也是地狱,因为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魔鬼。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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