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6.从婴孩直到老年,每个人在灵人界的位置或地点都在变化。婴孩时,他被保守在朝北部的东区;少年时,他开始学习宗教基础知识,于是便逐渐从北向南移动;青年时,他开始实践自己的想法,便继续南移;后来,他能自主判断,成为自己的主人,随着他内心在关乎神和对邻之爱的事上逐渐成长,便进入朝东的南区。然而,他若倾向并吸收邪恶,就会向西移动。凡在灵界者,皆照方位拥有自己的居所:住在东方的,是那些从主拥有良善的人,因为这就是主在当中的太阳所在之地;住在北方的,是那些无知的人;住在南方的,是那些聪明人;而住在西方的,则是那些恶人。
被保守在这个空隙或中间地带的,是人的灵而非肉身;人的灵因趋向善或恶而不断改变自己的状态,所以它的位置或地点也在各个地区转移,并与住在那里的灵人相联。但必须知道,并不是主将人转到各个地方,而是人自己朝各个方向转移。他若选择善,就与主同在,确切地说,是与他同在的主将他的灵转向东方。然而,他若选择恶,便与魔鬼同在,确切地说,是与他同在的魔鬼将他的灵转向西方。应该注意的是,在此使用天堂这个术语的地方,也是指主,因为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使用魔鬼这个术语的地方,也是指地狱,因为凡在地狱者皆为魔鬼。
398.由于被称为灵魂的,是爱与智慧,因而是意愿与理解力,还由于接下来需要说明灵魂如何在身体里面进行运作,并掌控它的一切功能,而这一切可从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中得知,所以我们根据这种对应关系披露以下观察资料:
(1)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
(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
(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
(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
(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
(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
(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
(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
(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
(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
(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智慧洁净。
(17)如果它们没有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
(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
(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
(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
(21)属灵和属天之爱就是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属世和感官之爱则是对世界的爱和对自己的爱。
(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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