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75

III.只要人活在这

III.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就被保持在天堂和地狱中间,

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这就是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475.要知道什么是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它的性质是什么,有必要知道它的起源。对其起源的认识尤其能使人不仅知道有诸如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回事,还能知道它是什么,或它的性质。它的起源在灵界,在那里,主保守人的心智。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死后他的灵仍活着,并不断与灵界中类似的灵联系在一起;同时,他的灵通过它所穿的物质身体,与自然界中的人联系在一起。人不知道,就其心智而言,他在灵人中间,因为在灵界,与他联系在一起的灵人属灵地思考和说话,而只要他在物质身体中,他自己的灵就属世地思考和说话。此外,属世人无法理解或感知属灵的思维和言语,属灵人也无法理解或感知属世的思维和言语;因为他们看不见对方,或说这就是为何灵人无法被看到。但当人的灵与灵界中的灵人联系在一起时,他在那里也与他们一起处于属灵的思维和言语,因为他的心智从内层是属灵的,从外层是属世的。因此,他通过他的内层与灵人交流,通过他的外层与世人交流。正是凭借这种交流,人拥有对事物的感知,并分析性地思想它们。如果这种交流不向人开放,那么人的思维与动物无异;他若被剥夺与灵人的一切联系,就会立刻死亡。

为了理解人如何能被保持在天堂和地狱中间,从而处于属灵的平衡,他从属灵的平衡中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有几句话要说一下。灵界由天堂和地狱组成;天堂在头上,地狱在脚下,但不是在世人所居住的地球中心,而是在灵界的土地之下;这些土地在起源上也是属灵的,因而不会在空间上扩展,但具有扩展的表象。

天堂和地狱之间有一个巨大的间隔区域,在那些在那里的人看来,它似乎是一个完整的球体或世界。大量邪恶从地狱散发到这个区域;而另一方面,大量良善也从天堂流入其中。亚伯拉罕向地狱里的财主所说的,正是这个区域:

在你我之间,有大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每个人就其灵而言,都在这个区域的中间,仅仅是为了他可以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由于这个区域如此辽阔,在那些在那里的人看来,就像一个巨大的球体,所以它被称为灵人界。此外,它充满灵人,因为每个人死后都先去那里,并在那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好准备。在那里,他在灵人当中,与他们交往,就像他以前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世人中间一样。灵人界没有炼狱;炼狱是罗马天主教徒编造的小说。《天堂与地狱》(1758年出版于伦敦,421-535节)这本书特别论述了灵人界。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