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5.为了解何为自由意志及其性质,有必要了解它的源头。主要是通过了解它的源头,使人们不仅可以知道的确存在自由意志这回事,还能了解它的性质。自由意志源于灵界,也就是主保守人心智的地方。人的心智就是他死后继续活着的灵;人的灵始终和灵界的同类灵相伴,同时藉着包裹它的肉身与世人同在自然界。人并不知道,就其心智而言,他住在灵人中间,因为在灵界与他相伴的灵人以属灵的方式思考和交谈,而他自己的灵,只要尚在肉身,就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和交谈。属世人无法理解或领悟属灵的思维和言谈,反之亦然。这就是为何灵人无法被看到的原因。然而,当人的灵和灵界的灵人来往时,他也与他们一同处于属灵的思维和言谈,因为人的心智内在是属灵的,外在是属世的;故,他藉其内层与灵人交流,藉其外层与世人交流。人正是通过这种交流感知事物,并对它们进行分析思考。若没有这种交流,人的思维不会超越动物,或与动物无异;若切断他与灵人的一切联系,他立刻就会死亡。
为理解人如何被保守在天堂与地狱中间,从而处于属灵的平衡,由此获得自由意志,有必要简要解释一下自由意志的源头。灵界由天堂和地狱组成;天堂在头上,地狱在脚下,不过并非在世人所居地球的中心,而是在灵界的陆地下面。这些陆地也具有属灵的源头,因而不在空间之内,尽管有空间的表象。
天堂和地狱之间有一个巨大的空隙,在身处其中的人看来,它就像一个圆球。大量的恶从地狱散发升腾,流入这个空隙;而另一方面,大量的善也从天堂向下流入其中。这就是亚伯拉罕向地狱的财主所描述的“深渊”:
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他们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每个人就其灵而言,都处于这个空隙的中间,仅仅为了人可以拥有自由意志。
这个空隙如此巨大,在身处其中的人看来,就像一个大世界,故被称为灵人界。而且,它遍满灵人,因为每个人死后先到这里,在此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好准备。他在此身处灵人之列,与他们交往,和以前与世人交往一样。这里没什么炼狱,它不过是罗马天主教徒杜撰的传说而已。我在《天堂和地狱》一书(1758年出版于伦敦,421-535节)详细论述了灵人界。
199.“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在天堂,因为他们适合天堂。这从“名”和“生命册”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人生命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生命册”是指天堂(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此,“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在天堂,因为他们在爱和信上的状态是天上的,他们适合天堂。“生命册”表示天堂,因为一个处于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的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该天堂对应于最大形式的天堂;因此,在自己里面有天堂的人也进入天堂,因为他适合天堂。关于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58, 73-77, 87–102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30–236节)。正因如此,“生命册”是指人里面那对应于他所在的天堂的东西。由于如果人通过应用于世上生活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变得属灵,这种东西会永远留在人身上,所以经上说:“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在世上,如果人没有保持属灵,甚至直到生命结束,它有可能被涂抹;但如果他保持属灵,它就不能被涂抹,因为他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诸如发生在世上的这种与主的结合在人死后仍留在他身上。
由此可见“生命册”表示来自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被主铭刻在人身上的东西就是天堂。由此清楚可知,以下经文中的“生命册或案卷、册”是什么意思;但以理书:
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案卷都展开了。(但以理书7:9, 10)
同一先知书:
人民,就是凡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诗篇: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摩西五经:
摩西说,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一切日子都写上”表示人生命的一切状态。人所思想、意愿,以及所说、所行,甚至所见、所闻的每一件事和一切事,都与他同在于他的灵中,就好像铭刻于其中,以至于毫无缺失(参看《天堂与地狱》,462, 463;《属天的奥秘》,2469–2494, 7398节);这就是人的“生命册”(AC 2474, 9386, 9841, 10505; 5212, 8067, 9334, 9723, 98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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