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I.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就被保持在天堂和地狱中间,
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这就是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475.要知道什么是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它的性质是什么,有必要知道它的起源。对其起源的认识尤其能使人不仅知道有诸如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这回事,还能知道它是什么,或它的性质。它的起源在灵界,在那里,主保守人的心智。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死后他的灵仍活着,并不断与灵界中类似的灵联系在一起;同时,他的灵通过它所穿的物质身体,与自然界中的人联系在一起。人不知道,就其心智而言,他在灵人中间,因为在灵界,与他联系在一起的灵人属灵地思考和说话,而只要他在物质身体中,他自己的灵就属世地思考和说话。此外,属世人无法理解或感知属灵的思维和言语,属灵人也无法理解或感知属世的思维和言语;因为他们看不见对方,或说这就是为何灵人无法被看到。但当人的灵与灵界中的灵人联系在一起时,他在那里也与他们一起处于属灵的思维和言语,因为他的心智从内层是属灵的,从外层是属世的。因此,他通过他的内层与灵人交流,通过他的外层与世人交流。正是凭借这种交流,人拥有对事物的感知,并分析性地思想它们。如果这种交流不向人开放,那么人的思维与动物无异;他若被剥夺与灵人的一切联系,就会立刻死亡。
为了理解人如何能被保持在天堂和地狱中间,从而处于属灵的平衡,他从属灵的平衡中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有几句话要说一下。灵界由天堂和地狱组成;天堂在头上,地狱在脚下,但不是在世人所居住的地球中心,而是在灵界的土地之下;这些土地在起源上也是属灵的,因而不会在空间上扩展,但具有扩展的表象。
天堂和地狱之间有一个巨大的间隔区域,在那些在那里的人看来,它似乎是一个完整的球体或世界。大量邪恶从地狱散发到这个区域;而另一方面,大量良善也从天堂流入其中。亚伯拉罕向地狱里的财主所说的,正是这个区域:
在你我之间,有大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每个人就其灵而言,都在这个区域的中间,仅仅是为了他可以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由于这个区域如此辽阔,在那些在那里的人看来,就像一个巨大的球体,所以它被称为灵人界。此外,它充满灵人,因为每个人死后都先去那里,并在那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好准备。在那里,他在灵人当中,与他们交往,就像他以前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世人中间一样。灵人界没有炼狱;炼狱是罗马天主教徒编造的小说。《天堂与地狱》(1758年出版于伦敦,421-535节)这本书特别论述了灵人界。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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