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74

474.主在约翰福音

474.主在约翰福音教导说,祂本身就是生命,因而是生命本身: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跟从我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揭秘启示录 #89

89.“我必将生命树

89.“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表来自主的爱与仁之良善的归给。在圣言中,“吃”表归给;“生命树”表主的爱之良善;故“吃生命树”表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归给。“吃”之所以表归给,是因为正如所吃的属世食物归给人肉体的生命,所接受的属灵食物则归给其灵魂的生命。“生命树”之所以表主的爱之良善,是因为伊甸园中的生命树并非表别的,还因为人通过从主所接受的爱与仁之良善而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树”在经中多有提及,表示教会之人,在普遍意义上表示教会本身,其“果实”则表示生活的良善。原因在于,主是“生命树”,教会和教会中的人所具有的一切良善皆出自祂。关于这一点,适当之处会有说明。之所以说爱之善与仁之善,是因为爱之善是属天之善,就是爱主之善,仁之善是属灵之善,就是爱邻之善。二者彼此的性质可见下文,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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