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74

474.主在约翰福音

474.主在约翰福音教导说,祂本身就是生命,因而是生命本身: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跟从我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揭秘启示录 #853

853.“第二次的死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第二次的死”无非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罚入地狱;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就是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就是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死就是被罚入地狱。而且,由于第二次的死是罚入地狱,第一次的死是离世,后一种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启示录中无一处提到“第一次的死”,而本章14节经文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后面的经文(21:8)和前面的经文(2:11)同样提到“第二次的死”。人若没有发现这一点,很可能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就是此处“第二次的死”所指的;同样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所以经上没有一处提到“第二次复活”(参看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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