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72

472.综上所述,我

472.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看法和结论,下列事物不能被造,即:
⑴无限者;
⑵爱和智慧;
⑶因而生命;
⑷光和热;
⑸甚至就本身而言的活动。
但接受这些的器官能被造,并且已经被造。这些事可用以下对比来说明:光无法被造,但它的器官—眼睛,能被造;声音,就是空气的活动,无法被造,但它的器官—耳朵,能被造;热也无法被造,它是活动的最初源头,但接受热的自然界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已被造,并根据接受程度而被作用,而不是作用。
根据创造的法则,哪里有主动元素,哪里就有被动元素,这二者必结合如一。如果主动元素能像被动元素那样被造,那么太阳以及它所放射的光和热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一切被造物岂不无需它们便可永存?而事实上,如果热和光被拿走,整个被造宇宙就会陷入混乱。
自然界的太阳本身由被造物质构成,它的活动产生火。提及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若本质为智慧的属灵之光和本质为爱的属灵之热未流入人内并被人接受,人的情形也一样。整个人无非是被有机组织起来以接受光和热的形式而已,这光和热既有来自尘世太阳的,也有来自灵界太阳的,因为这两个世界彼此对应。否认人是接受神的爱与智慧的形式,也会否认流注,因而否认一切善来自神。与神的结合也将被否认,结果,人能成为神的居所和圣殿,便沦为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

揭秘启示录 #450

450.“(骑马的)

450.“(骑马的)有火胸甲,与紫玛瑙并硫磺”表他们想象和幻想的论据源于地狱之爱和自我聪明,以及由此而来的欲望。“胸甲” 表示他们藉以为唯信而战的论据(436节);“火”表示属天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452,468,494节);“紫玛瑙”表示源于属灵之爱的聪明,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地狱之爱的聪明,也就是人自己的聪明,如下文所述;“硫磺”表示源自地狱之爱经由人自己的聪明而来的欲望(452节)。由此可知“火胸甲,与紫玛瑙并硫磺”表示这类事物。
经上之所以如此描述他们支持唯信的论据,是因为凡相信唯信称义,也就是说,唯独凭信而罪得赦免的人,从不思想悔改;一个不知悔改的人只会陷入罪中,而一切罪皆源自地狱之爱、人自己的聪明和由此而来的欲望,因而也从中获得其性质;陷入这些事物中的人,不仅通过它们行动,还通过它们说话、思考、意愿,因而通过它们推理和论证;事实上,这些才构成真正的人,因为它们是他真正的生命;不过,这是一个魔鬼人及其生命,也就是地狱的生命。仅仅为了自己和世界而过着道德生活的人并不知道这一点;原因在于,其内层是地狱的,而其外层则类似于那些过着基督徒生活之人的外层;然而,要让他们知道,每个人死后都逐渐进入他的内层,因为他成了一个灵,灵是内在人;然后,内层调整外层以适应自己,它们就变得相同;因此,到那时,他们在世时的道德生活就如同鱼鳞被刮去。而对那些视道德生活,同时视文明事物为神性,因它们属于对邻之爱的人来说,情形就截然不同了。
“紫(玛瑙)”表示源自对属灵之爱情感的聪明,因为这个颜色具有火的红和光的白;火表示爱,光表示聪明。这种聪明还以下面的事物来表示:
会幕的门帘和幔子的紫蓝色。(出埃及记26:31, 36; 27:16)
亚伦的以弗得。(出埃及记28:6,15)
起营时盖在约柜、桌子、灯台和祭坛上的蓝色毯子。(民数记4:6,7,9,11,12)
钉在他们衣服底边上的蓝细带子。(民数记15:38,39)
蓝色(hyacinth)。(以西结书27:7,24)
但在以西结书,源自地狱之爱情感的聪明也以“蓝紫色”来表示:
阿荷拉或撒玛利亚行淫,恋慕她的爱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穿着蓝紫色衣服,是骑在马上的马兵。(以西结书23:4-6)
以此来描述教会,该教会因通过自己的聪明来推理而歪曲了圣言的真理。在耶利米书:
他们全是顽梗愚昧;虚妄的教导不过是木头;有银子打成片,是从他施带来的,都是匠人的作品,银匠的手艺;又有蓝色紫色料的衣服,都是巧匠的作品。(耶利米书10:8-9)
此处“匠人的作品,银匠的手艺”表示他们全都凭自己的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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