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看法和结论,下列事物不能被造,即:
⑴无限者;
⑵爱和智慧;
⑶因而生命;
⑷光和热;
⑸甚至就本身而言的活动。
但接受这些的器官能被造,并且已经被造。这些事可用以下对比来说明:光无法被造,但它的器官—眼睛,能被造;声音,就是空气的活动,无法被造,但它的器官—耳朵,能被造;热也无法被造,它是活动的最初源头,但接受热的自然界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已被造,并根据接受程度而被作用,而不是作用。
根据创造的法则,哪里有主动元素,哪里就有被动元素,这二者必结合如一。如果主动元素能像被动元素那样被造,那么太阳以及它所放射的光和热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一切被造物岂不无需它们便可永存?而事实上,如果热和光被拿走,整个被造宇宙就会陷入混乱。
自然界的太阳本身由被造物质构成,它的活动产生火。提及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若本质为智慧的属灵之光和本质为爱的属灵之热未流入人内并被人接受,人的情形也一样。整个人无非是被有机组织起来以接受光和热的形式而已,这光和热既有来自尘世太阳的,也有来自灵界太阳的,因为这两个世界彼此对应。否认人是接受神的爱与智慧的形式,也会否认流注,因而否认一切善来自神。与神的结合也将被否认,结果,人能成为神的居所和圣殿,便沦为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
270.“有七角”表主的全能。圣言常提到“角”,它在各处皆表能力;当论及主时,“角”表示全能。经上之所以提及“七角”,是因为“七”表示全部(10节),因而表全能。“角”表示能力,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喜爱虚浮的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我对恶人说,不要举角!不要高举你们的角!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诗篇75:4, 5, 10)
耶和华使你敌人的角被高举。(耶利米哀歌2:17)
摩押的角被砍断了,他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你们用胁用肩拥挤瘦弱的绵羊,又用角抵触。(以西结书34:21)
耶和华将他百姓的角高举。(诗篇148:14)
万军之耶和华神,我们力量的荣耀,必高举我们的角。(诗篇89:17)
耶和华神的如同亮光,有角从祂手中而出, 那里隐藏祂的能力。(哈巴谷书3:4)
我的膀臂必坚固大卫,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诗篇89:21, 24)
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的磐石,是我的角。(诗篇18:2-3;撒母耳记下22:3)
锡安的女子啊,起来!因为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你必粉碎许多民。(弥迦书4:13)
耶和华发烈怒,拆毁犹大女子的堡垒,把以色列的角全部砍断。(耶利米哀歌2:2-3)
以下经文中的角也表示能力:
龙的角。(启示录12:3)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启示录13:1)
妇人所骑的朱红色兽的角。(启示录17:3, 7, 12)
公绵羊和公山羊的角。(但以理书8:3, 4-5, 7-12, 21, 25)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但以理书7:3, 7-8, 20-21, 23-24)
驱散犹大和以色列的四角。(撒迦利亚书1:18-21)
祭坛和香坛的角。(出埃及记27:2; 30:2-3, 10)
祭坛和香坛的角表示教会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另一方面,“伯特利祭坛的角”表示那能力要消亡,阿摩司书:
我必惩罚以色列的罪恶,也必惩罚伯特利的祭坛,祭坛的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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