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看法和结论,下列事物不能被造,即:
⑴无限者;
⑵爱和智慧;
⑶因而生命;
⑷光和热;
⑸甚至就本身而言的活动。
但接受这些的器官能被造,并且已经被造。这些事可用以下对比来说明:光无法被造,但它的器官—眼睛,能被造;声音,就是空气的活动,无法被造,但它的器官—耳朵,能被造;热也无法被造,它是活动的最初源头,但接受热的自然界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已被造,并根据接受程度而被作用,而不是作用。
根据创造的法则,哪里有主动元素,哪里就有被动元素,这二者必结合如一。如果主动元素能像被动元素那样被造,那么太阳以及它所放射的光和热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一切被造物岂不无需它们便可永存?而事实上,如果热和光被拿走,整个被造宇宙就会陷入混乱。
自然界的太阳本身由被造物质构成,它的活动产生火。提及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若本质为智慧的属灵之光和本质为爱的属灵之热未流入人内并被人接受,人的情形也一样。整个人无非是被有机组织起来以接受光和热的形式而已,这光和热既有来自尘世太阳的,也有来自灵界太阳的,因为这两个世界彼此对应。否认人是接受神的爱与智慧的形式,也会否认流注,因而否认一切善来自神。与神的结合也将被否认,结果,人能成为神的居所和圣殿,便沦为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
236.“有闪电、雷轰、声音从宝座中发出”表从主而来的启示、觉知和教导。“闪电”因炫目的闪光而表示启示,“雷轰”因震耳的响声而表示觉知;当这二者表示启示和觉知时,“声音”就表示教导。三者之所以“从宝座中”发出,是因为它们从人子,或主的圣言发出,一切启示、觉知、教导皆从主经由圣言而来。在圣言其它地方,“闪电、雷轰、声音”具有相同的含义,如以下经文:
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天空发出响声;雷声响彻世界;闪电照亮世界。(诗篇 77:15, 17-18)
耶和华的闪电光照世界。(诗篇97:4)
你在急难中呼求我,我就搭救你。我在雷的隐密处应允你。(诗篇81:7)
我听见一大群人的声音,像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取了这国了。(启示录19:6)
正因“闪电、雷轰、声音”表示启示、觉知和教导,故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颁布律法时,有雷轰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并且当有声音从天上传给主时,这声音听上去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29)。由于雅各和约翰代表仁爱及其行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觉知皆出于此,故主给他们“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马可福音3:17)。由此明显可知,在启示录的以下经文中,“闪电、雷轰、声音”所表相同:
我从四活物那里听到一个声音,好像雷轰的响声。(启示录6:1)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像大雷的声音。(启示录14:2)
天使把香炉倒在地上,随有雷轰、大声、闪电。(启示录8:5)
天使大声呼喊,就有七雷发声。(启示录10:3-4)
当时神天上的殿开了,有闪电,声音,雷轰。(启示录11:1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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