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从刚才所说的可以看出并得出结论,以下事物是不可创造的,即:(1)无限;(2)爱与智慧;(3)由此衍生的生命;(4)光与热;(5)甚至就本身而言的活动本身。但接受这一切的器官是可创造的,并且已经被创造出来了。这些观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光是不可创造的,但它的器官,即眼睛,是可创造的;声音,即大气的一种活动,是不可创造的,但它的器官,即耳朵,是可创造的;热,即主要的活动或活动原理,是不可创造的,为了接受这热,自然界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已经被创造出来了,并照着这种接受而被作用,而不是起作用。
根据创造的秩序,哪里有主动物,哪里就有被动物,这两者应结合在一起,如同一个。如果主动物像被动物一样是可创造的,那么就不需要太阳,也不需要从太阳发出的热和光;而是一切被造物都会在没有它们的情况下永久存在。但如果太阳及其热和光被移除,那么整个被造宇宙就会陷入混乱。
这个世界的太阳本身是由被造物质构成的,这些物质的活动产生火。提这些事是为了说明。如果本质上为智慧的属灵之光和本质上为爱的属灵之热没有流入人,并被人接受,那么人也是如此。整个人只不过是被组织起来以接受来自自然界和灵界的光和热的形式,因为这两个世界相互对应。你若否认人是从神那里接受爱与智慧的形式,也会否认流注,因而否认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与神的结合也会被否认;因此,人能成为神的居所和圣殿,将成为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
46.(6)神性之爱的这些要素或属性就是创造宇宙的原因,也是维护宇宙的原因。这三个要素是创造的原因,这一点可通过仔细检查它们清楚看出来。第一个要素,即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是一个原因,这一点从宇宙明显看出来,宇宙在神之外,正如世界在太阳之外,祂由此能将祂的爱延伸到宇宙,并在其中行使祂的爱,从而安息于其上。因此,我们读到,神创造天地之后,就安息了;这就是为何祂设立安息日(创世记2:2-3)。第二个要素,即渴望与其他人合而为一,也是一个原因,这一点从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创造人明显看出来;这意味着人被造为从神那里接受爱和智慧的形式,神能与这个形式合而为一,也为了人而能与整个宇宙及其中的一切合而为一,宇宙及其中的一切都只是方法;因为与最终原因的结合也是与居间原因的结合。一切事物都是为了人在被创造的,这一点从创世记(1:28-30)也明显看出来。第三个要素,即使其他人从自己那里蒙福,这一点从天使天堂明显看出来,天使天堂是为凡接受神之爱的人而提供的,其中所有人的祝福都唯独来自神。神之爱的这三个要素也是维护宇宙的原因,因为维护就是永恒的创造,就像持续存在就是永恒的存在一样;神性之爱从永恒到永恒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它在创造世界中是怎样,在被创造时的世界中就是怎样,并继续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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