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从刚才所说的可以看出并得出结论,以下事物是不可创造的,即:(1)无限;(2)爱与智慧;(3)由此衍生的生命;(4)光与热;(5)甚至就本身而言的活动本身。但接受这一切的器官是可创造的,并且已经被创造出来了。这些观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光是不可创造的,但它的器官,即眼睛,是可创造的;声音,即大气的一种活动,是不可创造的,但它的器官,即耳朵,是可创造的;热,即主要的活动或活动原理,是不可创造的,为了接受这热,自然界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已经被创造出来了,并照着这种接受而被作用,而不是起作用。
根据创造的秩序,哪里有主动物,哪里就有被动物,这两者应结合在一起,如同一个。如果主动物像被动物一样是可创造的,那么就不需要太阳,也不需要从太阳发出的热和光;而是一切被造物都会在没有它们的情况下永久存在。但如果太阳及其热和光被移除,那么整个被造宇宙就会陷入混乱。
这个世界的太阳本身是由被造物质构成的,这些物质的活动产生火。提这些事是为了说明。如果本质上为智慧的属灵之光和本质上为爱的属灵之热没有流入人,并被人接受,那么人也是如此。整个人只不过是被组织起来以接受来自自然界和灵界的光和热的形式,因为这两个世界相互对应。你若否认人是从神那里接受爱与智慧的形式,也会否认流注,因而否认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与神的结合也会被否认;因此,人能成为神的居所和圣殿,将成为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
28.(1)神是无限的,因为祂是存在和出现本身,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从祂那里拥有其存在和出现。前面已经说明:神是一,是自我或自身,祂是一切事物的原初存在(primal Esse),宇宙中拥有存在、出现和持续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来自祂,因此祂是无限的。接下来将说明,人类理性能从受造宇宙里的许多事物中认识到这一点。然而,尽管人类心智能从这些事物中承认原初存在或原初实体是无限的,但它仍不能认识这种存在的性质,因此只能将它定义为无限的一切和自存(Self-subsistent),因而定义为真正独一的实质;由于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实质,除非它有形式,所以它是真正独一的形式。但这些结论意味着什么呢?它们并没有清楚说明无限的性质,或说明无限是什么;因为人类心智即便具有最高的分析能力,也是有限的;它的有限性与它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人类心智完全不能看到如它在自己里面那样的神的无限,因而完全不能看到神;尽管它能从后面模糊地看到神,正如摩西祈求见神时对他所说的那样:
他被放在磐石缝中,得见祂的背。(出埃及记33:20-23)
“神的背”是指世界上的可见之物,尤指圣言中的可感知,或显而易见之物。
这一切清楚表明,想知道神在其存在中,或在其实质中是什么样,是徒劳的。从有限事物中,也就是说,从祂无限所在的受造物中承认祂就足够了。人若不满足于此,就好比离开水进入空气中的一条鱼,或在抽气泵下面的一只小鸟,当空气被抽尽时,这鸟儿就开始抽气,最终死亡。他还好比一艘被风暴席卷、不受舵掌控的船只,被推到岩石和流沙上。那些想从里面理解神的无限,不满足于凭外面明显的迹象承认它的人也是如此。有一个故事讲到古代的一个哲学家说,他投海自尽了,因为他不能凭自己的心智之光看到或理解世界或宇宙的永恒。如果他原想看到或理解神的无限,那么他又会做出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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