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71

471.若能以高于身

471.若能以高于身体感官事物的理性来思考,谁看不出,生命是不可创造的?因为生命只是爱和智慧的至内在活动,这些活动在神里面,就是神;这生命的确可以称为生命力本身,或基本的生命力。看到这一点的人也可以看到,这生命不能转移到任何人身上,除非与爱和智慧一起。谁会否认,或能否认,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智慧之真理唯独来自神,并且人从神那里接受这些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那里活着,被称为从神生的,即重生?而另一方面,一个人不接受爱和智慧,或也可说,不接受仁爱和信仰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不从神那里接受本身为生命的生命,而是从地狱那里接受另一种生命,这只是一种颠倒的生命,颠倒的生命被称为属灵的死亡。


圣爱与圣智 #402

402.(4)爱或意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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