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0.人们普遍以为人的生命是自己的,因此他不仅是生命的器皿,而且也是生命。之所以存在这种普遍信念,是因为表面上看,人貌似完全凭自己活着,即靠自己感觉、思考、说话、行动。结果,“人只是接受生命的器皿,而非生命”的说法,必像闻所未闻的事,或如同一个悖论,因为它与表象、因而与感官思维相反。我曾追查这种表象,并由此推断造成“人也是生命本身,因此生命在人内被造,然后通过父母繁衍”这一谬念的起因;但这种错误源头于表象,其原因是,现今绝大多数人是属世的,只有极少数人是属灵的,属世人的判断基于表象和由此导致的错误,而它们与“人并非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器皿”这一真理截然相反。
人并非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器皿,这一事实可从以下明显证据看出来:一切被造物本身都是有限的,人因是有限的,故只能通过有限物被造。因此,创世记上说,亚当是由地及其尘土所造,他也由此得名,因为“亚当”表示地土。事实上,每个人都唯独由诸如地里和从地发散到空气中的物质构成。人通过肺和全身的毛孔,吸收从地发散到空气中的物质,相对粗糙的元素则以地上产物所制成的食物形式被吸收。
至于人的灵,它也是通过有限物被造的。人的灵,不就是接受心智生命的器皿吗?构成它的有限物是灵界的属灵实质,它们也转到我们地上并被储存起来。如果这些属灵实质不与物质材料一同存在于地上,种子就无法通过至内在之物受孕,然后以奇妙的方式生长,正常地从最初的嫩芽发展到果实,直至结出新种子。蠕虫也无法通过蕴含在空气中的大地所散发的臭气和植被所释放的气体得以生殖。
凡理性者,谁会认为无限者除了有限物外还能创造任何事物,人因是有限的,故除了无限者通过生命本身能赋予其生命的形式外还会是任何事物?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
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进他的鼻孔里。(创世记2:7)
神因是无限的,故本身就是生命。祂无法创造生命,然后复制到人里面,因为这样就使人成为神了。认为这一切会发生,是毒蛇或魔鬼的疯狂想法,它还向亚当和夏娃灌输这种观念,因为蛇说:
你们吃那树上果子的日子,你们的眼睛就开了,你们会像神一样。(创世记3:5)
认为神将祂自己注入并复制到人里面的可怕信念,就是走向终结的上古教会末期之人所持守的,我曾听他们亲口说过。由于他们因此就是神的这一骇人信念,他们深藏于无人能靠近的洞穴,凡接近者无不受到内在晕眩的袭击,从而倒下。从前节可知,亚当及其妻子表示并描述了上古教会。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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