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9.如今,凡拥有内在智慧的,都能明白或猜到,对于亚当及其妻子的描述含有某种属灵意义,只是迄今为止无人知晓罢了,因为圣言的属灵之义直到现在才被揭示出来。谁不能一眼看出,耶和华不可能在园子里放上两棵树,其中一棵还用作绊脚石,除非这棵树代表某种属灵之物?再者,认为他们都因吃了那树而受到诅咒,并且这诅咒还粘附到每个后来人身上,导致全人类因为一个人的过错而受诅,况且这过错中并没有源自肉体私欲或内心罪孽的任何邪恶,这符合神的公义吗?尤其是,既然耶和华在场,也看到后果,那为何祂不从一开始就阻止人吃那树?为何不在那蛇引诱他们之前就把它丢到阴间?
但是,我的朋友,神并没有这么做,因为这会剥夺人的自由意志;人之为人而非动物,正在于这自由意志。一旦明白了这一点,那么显而易见,那两棵树,即生命树和死亡树,代表人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而且,遗传的邪恶并非来自这个源头,而是来自父母,他们将困扰自己的邪恶倾向传给他们的孩子。人若仔细研究孩子、甚至出身同一个父亲的整个家庭成员的举止、性情和长相,就能明显看出这一事实。不过,这取决于每个家庭成员是想欣然接受这遗传之恶还是想从中退离,这就看每个人自己的选择了。48节所描述的灵界经历充分解释了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的具体含义。
796.启18:23.“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表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陷入天主教的人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启示,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灯光”表示来自主的启示,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接受;“光”是指天堂之光,天使,以及世人的理解或认知就在天堂之光中;这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为它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这光实质上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从这太阳所发出的光无非是神性智慧,所发出的热无非是神性之爱。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83-172节)一书得到论证。由于这光来自主,而主凭这光并在这光中全在,所以一切启示、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通过这光实现,那些属灵地热爱神性真理,也就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是神性而热爱真理的人就拥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显然,这就是对主的爱;事实上,主在这光中全在,因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不在空间内,而在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接受程度。
那些陷入天主教的人没有任何启示,因而没有对神性真理的洞察;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他们不爱任何属灵之光;因为属灵之光的源头来自主,如前所述;除了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外,没有人认可这光,也不接受它;与主结合唯独通过对祂的承认和敬拜,同时通过遵行其圣言诫命的生活才能实现。承认和敬拜主,并阅读圣言,会引起主的临在;不过,这二者连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则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在巴比伦,情况刚好相反;主在那里得到承认,却没有权柄;圣言得到承认,却没有人阅读它。那里敬拜的是教皇,而不是主,承认的是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他们照着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的诫命生活。这些教皇诏书以教皇及其神父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而圣言的诫命以主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这两个目的就像地狱与天堂那样彼此截然对立。提及这些事,是叫人们知道,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陷入天主教的人完全没有灯光,也就是没有启示,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
主就是光,一切启示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由此而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12)
这论及主。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间;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21)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 12:46)
耶稣说,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西缅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照亮各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马太福音 4:16;以赛亚书9:2)
我已经使你作各族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新耶路撒冷城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 21:23; 22:5)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主就是那光,一切启示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来自这光;主既是光,魔鬼就是黑暗;魔鬼就是对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自己之爱;并且统治权越给予它,它就越将主的神圣神性事物变暗、熄灭、点燃并烧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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