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9.如今,凡拥有内在智慧的,都能明白或猜到,对于亚当及其妻子的描述含有某种属灵意义,只是迄今为止无人知晓罢了,因为圣言的属灵之义直到现在才被揭示出来。谁不能一眼看出,耶和华不可能在园子里放上两棵树,其中一棵还用作绊脚石,除非这棵树代表某种属灵之物?再者,认为他们都因吃了那树而受到诅咒,并且这诅咒还粘附到每个后来人身上,导致全人类因为一个人的过错而受诅,况且这过错中并没有源自肉体私欲或内心罪孽的任何邪恶,这符合神的公义吗?尤其是,既然耶和华在场,也看到后果,那为何祂不从一开始就阻止人吃那树?为何不在那蛇引诱他们之前就把它丢到阴间?
但是,我的朋友,神并没有这么做,因为这会剥夺人的自由意志;人之为人而非动物,正在于这自由意志。一旦明白了这一点,那么显而易见,那两棵树,即生命树和死亡树,代表人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而且,遗传的邪恶并非来自这个源头,而是来自父母,他们将困扰自己的邪恶倾向传给他们的孩子。人若仔细研究孩子、甚至出身同一个父亲的整个家庭成员的举止、性情和长相,就能明显看出这一事实。不过,这取决于每个家庭成员是想欣然接受这遗传之恶还是想从中退离,这就看每个人自己的选择了。48节所描述的灵界经历充分解释了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的具体含义。
273.“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圣言,祂的神性人身出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此,祂将凭祂的神性人身行审判。显然,此处“坐宝座的”和“羔羊”是一个人;“坐宝座的”表示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羔羊”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因为上一节说“他看见羔羊站在宝座中间”,本节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主将通过祂的神性人身行审判,因为祂就是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现,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
到人子坐在祂宝座上的时候,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你们要时时警醒,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辰,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父不审判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人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圣言,圣言就是神,并是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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