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69

469.如今,凡拥有

469.如今,凡拥有内在智慧的人都能看到或猜到,指着亚当和他的妻子所写的涉及属灵事物,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这些属灵事物,因为圣言的灵义直到现在才被揭示出来。谁不能很容易地看出,耶和华不可能在园子里放上两棵树,其中一棵树用作绊脚石,除非为了某种属灵代表?再者,亚当和他的妻子都因吃了那棵树而受到诅咒,并且这诅咒附着在他们之后的每个人身上,因此全人类都因一个人的过错而被定罪,况且这过错里面并没有源于肉体欲望的邪恶,也没有内心的罪孽,这符合神性公义吗?但愿没有人问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即:既然耶和华在场,并且看到了后果,那么祂为什么不先阻止人或亚当吃那树呢?为什么祂不在蛇说服他们之前,就把它扔进阴间或低地呢?

但我的朋友,神没有这么做,因为这样祂会剥夺人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人正是凭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是人,不是野兽。当认识到这一点时,很明显,这两棵树,即生命树和死亡树,代表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此外,遗传之恶不是来自这个源头,而是来自父母,对他们自己所行的邪恶的倾向通过他们传给他们的孩子。任何人只要仔细观察孩子、甚至同一个祖先传下来的整个家庭的举止、性格和面容,都可以清楚看出,事实就是这样。然而,这取决于一个家庭中的每个人是屈服于遗传之恶,还是抵制遗传之恶,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前面所记载的记事(TCR 48节)充分解释了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的具体含义。


真实的基督教 #89

89.(3)神照着祂

89.(3)神照着祂的神序取了人身。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章节已经说明,神在创造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时,就把秩序引入了它们;因此,祂在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全能都是照着祂的秩序律法来进行和运作的。前面(TCR 49-74节)已经连续论述了这些律法。

既然正是神降临,既然如那里所说明的,祂是秩序本身,那么祂若要成为一个实际的人,就有必要在子宫里受孕、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和智慧。因此,就祂的人身而言,祂是和其它婴儿一样的婴儿,和其他孩童一样的孩童,等等;唯一不同的是,祂经历这些发展状态比其他人更快、更充分、更完美。祂照着秩序以这种方式发展,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那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耶稣的智慧和年纪或身量,并神和人对祂的喜爱,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 52)

祂比其他人成长得更快、更充分、更完美,这一点从路加福音中论到祂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祂十二岁时,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理解和对答。(路加福音2:46, 47; 4:16-22, 32)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神序要求一个人要预备自己接受神;他怎样预备自己,神就怎样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自己的住处和家;这种预备是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和智慧实现的。因为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完全貌似凭自己这样做)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层与他结合。下文(TCR 97-99, 105-106节)将进一步说明,主照着这种秩序发展,甚至直到与父完全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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