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9.如今,凡拥有内在智慧的人都能看到或猜到,指着亚当和他的妻子所写的涉及属灵事物,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这些属灵事物,因为圣言的灵义直到现在才被揭示出来。谁不能很容易地看出,耶和华不可能在园子里放上两棵树,其中一棵树用作绊脚石,除非为了某种属灵代表?再者,亚当和他的妻子都因吃了那棵树而受到诅咒,并且这诅咒附着在他们之后的每个人身上,因此全人类都因一个人的过错而被定罪,况且这过错里面并没有源于肉体欲望的邪恶,也没有内心的罪孽,这符合神性公义吗?但愿没有人问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即:既然耶和华在场,并且看到了后果,那么祂为什么不先阻止人或亚当吃那树呢?为什么祂不在蛇说服他们之前,就把它扔进阴间或低地呢?
但我的朋友,神没有这么做,因为这样祂会剥夺人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人正是凭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是人,不是野兽。当认识到这一点时,很明显,这两棵树,即生命树和死亡树,代表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此外,遗传之恶不是来自这个源头,而是来自父母,对他们自己所行的邪恶的倾向通过他们传给他们的孩子。任何人只要仔细观察孩子、甚至同一个祖先传下来的整个家庭的举止、性格和面容,都可以清楚看出,事实就是这样。然而,这取决于一个家庭中的每个人是屈服于遗传之恶,还是抵制遗传之恶,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前面所记载的记事(TCR 48节)充分解释了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的具体含义。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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