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9.如今,凡拥有内在智慧的,都能明白或猜到,对于亚当及其妻子的描述含有某种属灵意义,只是迄今为止无人知晓罢了,因为圣言的属灵之义直到现在才被揭示出来。谁不能一眼看出,耶和华不可能在园子里放上两棵树,其中一棵还用作绊脚石,除非这棵树代表某种属灵之物?再者,认为他们都因吃了那树而受到诅咒,并且这诅咒还粘附到每个后来人身上,导致全人类因为一个人的过错而受诅,况且这过错中并没有源自肉体私欲或内心罪孽的任何邪恶,这符合神的公义吗?尤其是,既然耶和华在场,也看到后果,那为何祂不从一开始就阻止人吃那树?为何不在那蛇引诱他们之前就把它丢到阴间?
但是,我的朋友,神并没有这么做,因为这会剥夺人的自由意志;人之为人而非动物,正在于这自由意志。一旦明白了这一点,那么显而易见,那两棵树,即生命树和死亡树,代表人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而且,遗传的邪恶并非来自这个源头,而是来自父母,他们将困扰自己的邪恶倾向传给他们的孩子。人若仔细研究孩子、甚至出身同一个父亲的整个家庭成员的举止、性情和长相,就能明显看出这一事实。不过,这取决于每个家庭成员是想欣然接受这遗传之恶还是想从中退离,这就看每个人自己的选择了。48节所描述的灵界经历充分解释了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的具体含义。
215.圣言字义里的真理有一部分并非裸露的真理,而是真理的表象。它们就像取自尘世表象的比喻和类比,以迁就并适合简单人,甚至孩子的理解能力和水平。不过,它们同时又是对应,故而是纯正真理的容器和居所,是容纳它的器皿,如同盛美酒的水晶杯,或盛美食的银盘子;或像我们穿的衣服,无论是婴儿的襁褓,还是少女的漂亮裙子。它们还像存储在属世人记忆里的知识,这知识包含他对属灵真理的领悟和情感。被包裹、容纳、覆盖和领悟的裸露真理本身存在于圣言的属灵之义中;而裸露的良善则存在于圣言的属天之义中。不过,这一点必须通过圣言来说明。
耶稣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主说这话时用了比喻和类比,它们同时也是对应。当祂说“杯盘”时,“杯”不仅表示、还代表圣言的真理,因为“杯”表示葡萄酒,而“葡萄酒”代表真理。但“盘”表示食物,而“食物”代表良善。因此,“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用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的心智内层。“好叫外面也干净了”则表示我们的言行所在的外层也要洁净,因为外层的本质源于内层。
耶稣又说:
有一个富人,穿着紫色袍和细麻衣,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穷人,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他的大门口。(路加福音16:19,20)
此处主也是以比喻和类比来说话的,它们是对应,并且包含属灵之物。财主表示犹太民族。该民族之所以被认为富有,是因为它拥有含有属灵财富的圣言。他所穿的紫色袍和细麻衣表示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紫色袍表示它的良善,细麻衣表示它的真理。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以拥有圣言,并在圣殿和会堂中从圣言听到许多事为乐趣。穷人拉撒路表示没有圣言的外邦人。他“躺在富人的大门口”表示这些外邦人遭到犹太人的蔑视和拒绝。浑身生疮表示外邦人因不知道真理而被许多谬念困扰。
拉撒路表示外邦人,是因为主爱外邦人。如:祂爱从死里复活的拉散路(约翰福音11:3,5,36);他被称为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以上两处经文明显看出,圣言字义上的真理和良善就像器皿,或包裹裸露良善与真理的衣服,这二者就藏在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之义中。
就字义而言,圣言就具有这样的性质。由此可知,那些拥有神圣真理,相信圣言的核心是神圣的神性之人,尤其那些相信圣言因其属灵和属天之义而具有这种性质之人,在阅读圣言、从主接受启示时,就会在属世之光中看到神圣真理。因为属灵之义所在的天堂之光会流入到圣言字义所在的属世之光中,照亮世人的智性(intellectual它被认为是人类心智中所具备的一种能分辨对与错的直觉能力,有人认为它是一种在人类心智中运作的知觉能力,位阶高于感官),也就是其所谓的理性,使它看到并承认神圣真理,无论是在它们显明的地方,还是在它们隐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真理与天堂之光同时流入,有时甚至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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