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树”表示人,这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
田野的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喜爱耶和华律法的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节候结果子。(诗篇1:1-3;耶利米书17:3)
结果的树木,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7,9)
耶和华的树,都得了饱足。(诗篇104:16)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7:16-21)
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路加福音6:43,44)
我必使火着起,烧灭一切青树和枯树。(以西结书20:47)
因为“树”表示人,所以有律例规定:
迦南地中不可作食物的树的果子,如未受割礼的一样。(利未记19:23,24)
因为橄榄树表示属天教会的人,所以经上指着那两个发预言的见证人说:
他们就是两棵橄榄树,站在全地之神旁边。(启示录11:4;撒迦利亚书4:3,11,12)
诗篇:
我就像神殿中的青橄榄树。(诗篇52:8)
耶利米书:
耶和华给你起名,叫青橄榄树,又华美又结好果子。(耶利米书11:16,17)
诸如此类的经文太多了,无法在此一一列举。
758.启18:3.“因为各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表他们颁布恶毒的信条,这些信条都是对圣言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凡在受他们统治之国中出生并受教育的人。这些话就表示这一切,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631,632,720,721节);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仅说明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论及巴比伦或巴别的话: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各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还有:
巴比伦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信条;至于这些信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信条:他们照其信条所做的行为通过将主的功与义转录到这些行为、从而转录到自己里面而产生功德;然而,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接受者里面仍旧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皆为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在人里面,但不在他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里面,因为人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无非是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当成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极其敏感地与人的小我或统我隔离,并被提升在它之上,绝不会浸于其中。但由于他们已将主的一切神性转到自己那里,从而据为己有,所以它在降下的时候,就像从系柏油的源泉流出的柏油水。这个信条就是如此,即:称义才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有主才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行为中的功德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50-158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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