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树”表示人,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以西结书:
田野的一切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诗篇:
以律法为快乐的人是有福的。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节候结果子。(诗篇1:1-3; 耶利米书17:3)
又:
结果的树木,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7, 9)
又:
耶和华的树得到了充分的灌溉。(诗篇104:16)
马太福音:
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都要砍下来。(马太福音3:10; 7:16-21)
又: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能认出树来。(马太福音12:33; 路加福音6:43, 44)
以西结书:
我必点火,吞灭一切青树和枯树。(以西结书20:47)
由于“树”表示人,所以这是一条律例:
在迦南地,不可作食物的树的果子,必如未受割礼的。(利未记19:23, 24)
由于橄榄树表示属天教会的人,所以经上论到那两个说预言的见证人说:
他们就是那两棵橄榄树,站在全地之神旁边。(启示录11:4; 撒迦利亚书4:3, 11, 12)
诗篇:
我就像神家里的青橄榄树。(诗篇52:8)
耶利米书:
从前耶和华给你起名,叫青橄榄树,又可爱又结华美的果子。(耶利米书11:16, 17)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这些经文因数量太多而不再引用。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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