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树”表示人,这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
田野的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喜爱耶和华律法的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节候结果子。(诗篇1:1-3;耶利米书17:3)
结果的树木,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7,9)
耶和华的树,都得了饱足。(诗篇104:16)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7:16-21)
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路加福音6:43,44)
我必使火着起,烧灭一切青树和枯树。(以西结书20:47)
因为“树”表示人,所以有律例规定:
迦南地中不可作食物的树的果子,如未受割礼的一样。(利未记19:23,24)
因为橄榄树表示属天教会的人,所以经上指着那两个发预言的见证人说:
他们就是两棵橄榄树,站在全地之神旁边。(启示录11:4;撒迦利亚书4:3,11,12)
诗篇:
我就像神殿中的青橄榄树。(诗篇52:8)
耶利米书:
耶和华给你起名,叫青橄榄树,又华美又结好果子。(耶利米书11:16,17)
诸如此类的经文太多了,无法在此一一列举。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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