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将两棵树,一棵生命树和一棵善恶知识树放在伊甸园(创世记2:9)中,
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已经被赋予人
466.许多人认为,摩西五经或创世记中的亚当和夏娃不是指最先被创造的人类。为证明这一观点,他们提出于关于前亚当时期的人的论据,这些论据取自在某些异教民族当中发现的计算和年表,以及亚当的长子该隐对耶和华说的话:
我必在地上成为流浪者和逃亡者,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世记4:14, 15)
于是:
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住在挪得之地,并建造了一座城。(创世记4:16, 17)
他们由此得出结论,在亚当时代之前,地球上就有人类居住。但我在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中已经充分说明,亚当和他的妻子是指这个地球上的上古教会。在这本书中,我还说明,“伊甸园”是指上古教会之人的智慧;“生命树”是指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善恶知识树”是指人不在主里面,而是在他自己的自我里面,如当他以为他凭自己做一切事,甚至行善时;“吃”那树是指将邪恶归给自己,或变成自己的。
70.只要人照秩序生活,他就从神性全在中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的;神在哪里在自己的神序中,就在哪里如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TCR 52-53节)。由于人被创造为神序的一种形式,所以神在他里面;但只要他照着神序生活,神就完全在他里面。然而,如果他不照着神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灵魂的最高区域中,由此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官能和爱的倾向。但只要人违背秩序生活,他就会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阻止神降临,并以祂的同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因此,神在他里面,他却不在神里面。天堂的一个普遍法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
祂的意愿是,人要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通过照秩序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在宇宙的至内层和其中的一切里面都是全在的,这些至内层就处于秩序。然而,在那些违反秩序的事物(它们只是那些在至内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不断相争,不断努力把它们带回到秩序中而是全在的。因此,只要人允许自己被带回到秩序中,神就在他的整个存在中而是全在的,因此神在他里面,他也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像太阳及其热和光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尘世物体无法被太阳的能力影响,或说无法完全受到太阳的影响,除非它们在春夏时节接受太阳发出的热和光。
这种情况也适用于神性全在,因为人只有处于秩序,才会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处于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然而,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离开地球及其物体,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通过绕轴自转并围绕太阳公转而产生这些节期。但属灵的热和光却不是这样,因为神通过祂的太阳及其热和光而与每个人同在,这太阳不像这个世界的太阳那样发生改变。正是人转身离开,就像地球背离太阳一样;当人转身离开智慧之真理时,他就像夜里背离太阳的地球;当他转身离开爱之良善时,就像冬天背离太阳的地球。这就是存在于灵界太阳的效果和功用与自然界太阳的效果和功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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