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66

466.很多人认为,

466.很多人认为,摩西五经中的亚当和夏娃不是最先被造的人。为证明这一观点,他们举出证据来证明亚当之前就有人类存在,这些证据取自一些异教民族所保存的推算和年表,以及亚当头生子该隐对耶和华所说的话:
我必在地上为逃亡者和流浪者,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世记4:14,15)
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并建造了一座城。(创世记4:16,17)
他们由此断定,亚当时代之前,地球上就有人类居住。但我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已详细说明,亚当及其妻子是指地球上的上古教会。我在此书还说明,“伊甸园”表示上古教会之人的智慧;“生命树”表示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善恶知识树”表人不在主里面,而在他的自我里面,因为他就是那个认为他凭自己做一切事,甚至行善的人;“吃”那树则表示将邪恶归给自己。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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