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5.这些就是当今教会关于人在属灵和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及原罪方面的戒律、信条和法令。它们在此被提出来,是为了新教会关于这些主题的戒律、信条和法令可以更清楚地被看到。因为当两种方案或形式被并排放在一起时,真理就会出现在清晰的光中;就像在一幅画中,当一张丑陋的脸放在一张英俊的脸旁边,两张脸同时被观看时,这一张脸的美丽和那一张脸的丑陋就清晰地呈现在眼前。以下是新教会在这个主题上的戒律,或说新教会的信条如下。
873.启14:7.“大声说”表示劝诫。这从“大声”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是指劝诫,因为它涉及接下来的事,在那里经上说:“他们要敬畏神,把荣耀归给祂。”圣言经常提到“声音或响声”,还提到“大声”;当它来自主,或来自祂的天使或使者时,它表示总体上的神性真理和从主发出的一切,因而表示诫命和训词,从而也表示劝诫和其它事物(参看AE 261, 302, 424, 668, 682节)。因为来自天使的声音不是来自他们自己的声音,而是通过他们来自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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