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5.上述内容就是当今教会关于人在属灵和属世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以及原罪方面的律例、信条和准则。在此将它们摘录出来,是为了让人们更清楚地明白新教会在这些主题上的律例、信条和准则。因为通过两种标准的对照,真理会显现在光中,就像一幅画中,在一张标致的面孔旁边摆上一张丑陋的脸,然后同时鉴赏它们,那么这一个的美和那一个的丑就会一目了然。以下是新教会的准则。
366.“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表听从主并行祂所吩咐的事。“站在神面前”表示听从并行祂所吩咐的事,好比一个人侍立在国王面前。在圣言中,别处的“站(或侍立)在神面前”也表示这一点,如:天使对撒迦利亚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耶利米书35:19)这是两个侍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橄榄树之子。(撒迦利亚书4:14)祂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申命记10:8)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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