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4.(1)《奥格斯堡信纲》(译注:又称《奥斯堡信条》)的博士或教师们断言,由于我们第一代父母的堕落,人已经完全败坏了,以至于在与我们的归依和救赎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天生是瞎的;当向他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不能理解,却视之为愚蠢的事,他凭自己不亲近神,反而亲近神的敌人,并且一直如此,直到他靠着通过被宣讲和聆听的圣言而运作的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没有他那一方的任何合作而归依,被赋予信仰,重生并更新(《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2)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一个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在任何方面都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或领悟、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合作;但就良善而言,人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至于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在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丁点属灵能力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当这恩典被提供时能理解它,或使自己适应它,或能自动接受它。他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归依做出任何贡献,无论是完全的贡献,还是一半的贡献,或是最小程度的贡献,或凭自己行动、运作或合作,或能貌似凭自己如此行;相反,人是罪的仆人,是撒但的奴隶,被撒但驱使。因此,他的属世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和反对祂的事上才是积极和有效的(《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3)在民事和属世事物上,人是勤奋和聪明的,但在与灵魂救赎有关的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奥格斯堡信纲》,661页)。
(4)然而,人仍享有运动能力,或支配他的外在肢体的能力,以及听福音,并在某种程度上沉思他所听到的东西的能力,但在他暗中或私下的想法中,他却鄙视它,视之为愚蠢的事,也不能相信它;在这方面,他比木头还糟糕,除非圣灵在他里面有功效,或说在他里面开始作工,在他里面点燃并产生信仰和讨神喜悦的其它美德,以及服从(《奥格斯堡信纲》,662页)。
(5)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不是一块石头或一根木头。石头或木头不会抵抗,或说没有阻力,既不理解,也感受不到在它自己里面发生的事,而人却以自己的意愿抵抗神,直到他归依神。因此,在归依之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赋予理解力,尽管在神性事物上没有理解力,也被赋予意愿,尽管他不意愿任何得救的良善。但他仍不能对他的归依或救赎做出任何贡献,在这方面,他比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还糟糕(《奥格斯堡信纲》,672, 673页)。
(6)整个归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美德和力量通过圣言在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中,如同在一个被动主体中一样运作并产生它,而人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完全被动。然而,这种运作不像用石头来形成雕像,或在蜡上压印,因为蜡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意愿(《奥格斯堡信纲》,681页)。
(7)根据某些教父和近代神学家的说法,“神只吸引意愿”;因此,在归依中,人的意愿会有所作为,或说在某个方面是积极的。然而,这种观点不符合健全的教义,因为它证实了一个人类的意愿或选择在归依中的能力的错误观点(《奥格斯堡信纲》,582页)。
(8)在受理性支配的外在世俗事务上,人里面仍留有某种程度的理解、力量和能力;尽管这些可怜的余剩极其虚弱;此外,这些天赋尽管很小,微不足道,也被遗传疾病如此毒害和污染了,以至于在神眼里,它们毫无价值(《奥格斯堡信纲》,641页)。
(9)在归依中,人由此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并不与圣灵合作,因为他的归依唯独并完全是圣灵的作工(《奥格斯堡信纲》,219, 579, 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个重生的人通过圣灵的能力可以合作,尽管他的合作伴随着大量软弱。他按着圣灵引领、指导或支配和管理他的程度和时长而很好地合作。但他与圣灵的合作,并不像两匹马一起拉一辆车一样(《奥格斯堡信纲》,674页)。
(10)原罪不是实际犯下的某种过错,而是深深植根于人的本性、实质和本质中。它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如堕落的思维、话语和邪恶的行为(《奥格斯堡信纲》,577页)。已经败坏人的整个本性的这种遗传疾病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源头,一切过犯都从它那里,如同从它们的根和源头中流出(《奥格斯堡信纲》,640页)。在心的至内在部分和最深处,人的整个本性在神面前完全被这罪,就像被属灵的麻风病一样感染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的人格或性格被神的律法指控和定罪,以至于我们天生就是可怒之子,是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基督功德的恩赐而从这些邪恶中被释放和拯救出来(《奥格斯堡信纲》,639页)。因此,最初的正义,或在伊甸园中所创造的(与人有关的)神的形像完全缺乏或丧失了;这种缺乏是使人在一切神性和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的无能为力、笨拙和愚蠢的源头。取代在人里面如此丧失的神的形像的是,在心智、理解力、内心和意愿里面存在着他整个本性和一切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最内在、最坏或最卑鄙、最深不可测和无法形容的败坏(《奥格斯堡信纲》,640页)。
888.“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表示他们的地狱来自对邪恶和虚假的爱,并照着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和随之而来的毁灭而可怕。这从“折磨”、“火”、“硫磺”、“圣天使”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地狱;因为正如当提到天堂时,同时也指它的喜乐,当提到地狱时,也指它的折磨,反之亦然;这尤其适用于“被火与硫磺折磨”。“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也就是在天堂掌权作王的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也就是在地狱掌权作王的爱(对此,参看AE 504节)。由于一切良善都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说都由这两种爱产生,一切邪恶都源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或说通过这两种爱而拥有自己的起源,所以“火”表示对良善的一切事物的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邪恶的一切事物的爱。“硫磺”是指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爱,尤指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的良善之真理的欲望(参看AE 578节)。“圣天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 302, 800节)。“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在此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在天堂里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相应地在此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它与“圣天使”一起被提到,而“圣天使”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折磨”之所以表示取决于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和随之而来的毁灭的地狱的可怕性,是因为地狱的可怕性,或那里的折磨完全取决于这种歪曲和毁灭。事实上,一个人歪曲圣言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向自己关闭天堂,也在何等程度上摧毁内在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而天堂凭这些神性真理存在,他还在同等程度上与天堂分离,并被更深地丢入地狱。这就是“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折磨”,因为字面上的圣言通过灵义与天堂交流;因此,字义因歪曲被摧毁到何等程度,歪曲者就在何等程度上被逐出天堂;任何人被逐出天堂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受折磨。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没有人在地狱里被天使或主折磨,因而在天使或主面前被折磨,而是他通过歪曲、从而毁灭“圣天使”所表示的神性真理和“羔羊”所表示的神性良善而被他自己折磨。
歪曲圣言,以至于摧毁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是多么可恨可恶或属地狱,因而是多么有害、糟糕,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圣言字义的一切,也就是给属世人的神性真理,通过灵义与天堂天使交流,直到这种程度:世人和天堂天使通过圣言结合在一起;因此,圣言的字义在歪曲它的人那里,在天上以双重方式被感知到这种程度:既被感知为纯正真理,也被感知为遭毁灭的纯正真理;从字义照着对应关系被感知为纯正真理,照着歪曲被感知为遭毁灭。由此而来的是,真理与虚假表现为结合在一起;当天堂天使看到这一点时,他们就伤心或被激怒,彻底转身离开。于是,天堂就关闭了,天堂与这人的一切交流都灭亡了;因此,他与地狱结合。任何人与地狱结合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一切邪恶及其虚假的爱,并由此处于对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同时在何等程度上处于折磨。因此,这就是“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所表示的。
这主要适用于那些出于唯信思考,同时出于唯信生活,也就是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的人,如那些通过自己的著作和讲道深入研究,以确认唯信的人尤其所做的。这些人不能不歪曲圣言,甚至到了摧毁它的纯正真理的程度;因为圣言整体上或整个内容都与人的生活有关,因而与作为有关。事实上,主说,律法和先知系于这两条诫命,即:爱神胜过一切,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圣言;“爱神和邻舍”是指遵行诫命,这就是作为(参看AE 826节),作为就是那被分离之信的捍卫者拒之门外的。因此,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弃绝了圣言的一切精华;当精华被弃绝时,剩下的都是糟粕,就像当一个动物被夺去生命时,其身体变得腐烂一样,因为与行为一样的爱,就是它的生命。一些灵人在世为人时就信奉唯信,论到圣言说,它包含丰富的神性真理;我听见这些灵人说,良善与真理的知识对我来说是什么呢?既然这唯信(即主为我们的罪而死)的信靠和信心是唯一使人得救的东西,既然圣言的一切都必须被解释来证明这一点,并且可以如此被解释,那么知道重生、罪得赦免、自由意志、圣治、爱与仁、善行,以及其余的东西有什么好处呢?因为其中所说关于爱、善行、实行或遵行的一切都包括并储藏在这唯信中,就像藏在地下的财宝一样。显然,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思想它的意义比思想其它东西更深入,并把它应用于唯信时,他们不能不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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