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69.启1:15.“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也就是属世层,充满神性之爱。这从“脚”、“擦亮的铜”和“发光”的含义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层(参看《属天的奥秘》,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故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秩序的终端,因为这是属世层;“擦亮的铜”或抛光的铜是指属世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发光”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神性之爱的东西(AC 10055节)。经上说“仿佛在炉中发光”,是为了可以代表在最大程度并在其完全中的神性之爱,因为当神性在其终端时,它就在其完全中,并且终端就是属世层(参看AE 66节)。由此清楚可知,“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也就是属世层,充满神性之爱。这些话和前面的话是用对比来说的;如“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但值得注意的是,圣言中的一切对比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们以如同事物本身的那种方式来源于对应(参看《属天的奥秘》,3579, 4599, 8989节)。
当论及主时,“脚”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这终端是属世层,是因为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因此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由于天堂有三层,所以最高层天堂类似头,中间层天堂类似躯体,最低层天堂类似脚。构成最高层天堂的神性被称为属天神性,构成中间层天堂的神性被称为属灵神性,构成最低层天堂的神性被称为来自属灵和属天层的属世神性。由此清楚可知为何此处在描述其神性人身,也就是在七灯台中间所看到的人子方面的主时,不仅描述了祂的衣服,还描述了祂的头、胸和脚。人子是指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灯台”是指天堂(参看AE 62节)。但由于这些话是迄今为止不为世人所知的奥秘,然而又必须明白,以便理解这预言书的这一部分和接下来的部分的内义,所以《天堂与地狱》一书详细具体地解释、描述了它们,如:主的神性人身构成天堂(HH 7–12, 78–86节);因此,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HH 59–77节);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类似头,中间层天堂类似躯体,最低层天堂类似脚(HH 29-40节)。一旦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看出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的脚”表示什么,即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或属世层;由于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是神性秩序在教会中的终端,是属世层,所以“耶和华或主的脚”尤其表示这个层面。
由于“耶和华或主的脚”的这层含义,当在其它地方,先知看见作为一位天使的主时,他们也以同样的方式看见祂。但以理就是这样看见的: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但以理书10:5–6)
以西结以同样的方式看见基路伯,基路伯表示圣治和保护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277, 9509, 9673节):
他们的脚灿烂如擦亮的铜的光辉。(以西结书1:7)
主以同样的方式作为一位天使被看见,如启示录所描述的:
我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启示录10:1)
由于主的脚以这种方式显现,所以一些以色列人看见:
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明净。(出埃及记24:10)
他们之所以没有看见主的脚,而是看到“脚下”,是因为他们并未处于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而是在这外在之下(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由于“耶和华或主的脚”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这终端尤指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所以在圣言中,这外在被称为“祂的脚凳”,如以赛亚书:
黎巴嫩的荣耀必归你,使我圣所之地荣美;我必使我脚踏之地尊贵。他们必在你脚掌前下拜。(以赛亚书60:13–14)
同一先知书:
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耶利米哀歌:
神在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诗篇:
你们当在祂脚凳前敬拜耶和华。(诗篇99:5)
又:
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敬拜。(诗篇132:7)
那鸿书:
论到耶和华,云彩为祂脚下的尘土。(那鸿书1:3)
“云彩”是指圣言的外在,或字面上的圣言(参看AE 36节)。“云彩”因是指圣言的外在,故也指教会和敬拜的外在;因为教会和敬拜来自圣言。“云彩”被称为“祂脚下的尘土”,是因为那些在属世的圣言字义中的事物显得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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