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4.(1)《奥格斯堡信纲》(译注:又称《奥斯堡信条》)的博士或教师们断言,由于我们第一代父母的堕落,人已经完全败坏了,以至于在与我们的归依和救赎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天生是瞎的;当向他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不能理解,却视之为愚蠢的事,他凭自己不亲近神,反而亲近神的敌人,并且一直如此,直到他靠着通过被宣讲和聆听的圣言而运作的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没有他那一方的任何合作而归依,被赋予信仰,重生并更新(《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2)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一个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在任何方面都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或领悟、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合作;但就良善而言,人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至于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在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丁点属灵能力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当这恩典被提供时能理解它,或使自己适应它,或能自动接受它。他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归依做出任何贡献,无论是完全的贡献,还是一半的贡献,或是最小程度的贡献,或凭自己行动、运作或合作,或能貌似凭自己如此行;相反,人是罪的仆人,是撒但的奴隶,被撒但驱使。因此,他的属世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和反对祂的事上才是积极和有效的(《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3)在民事和属世事物上,人是勤奋和聪明的,但在与灵魂救赎有关的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奥格斯堡信纲》,661页)。
(4)然而,人仍享有运动能力,或支配他的外在肢体的能力,以及听福音,并在某种程度上沉思他所听到的东西的能力,但在他暗中或私下的想法中,他却鄙视它,视之为愚蠢的事,也不能相信它;在这方面,他比木头还糟糕,除非圣灵在他里面有功效,或说在他里面开始作工,在他里面点燃并产生信仰和讨神喜悦的其它美德,以及服从(《奥格斯堡信纲》,662页)。
(5)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不是一块石头或一根木头。石头或木头不会抵抗,或说没有阻力,既不理解,也感受不到在它自己里面发生的事,而人却以自己的意愿抵抗神,直到他归依神。因此,在归依之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赋予理解力,尽管在神性事物上没有理解力,也被赋予意愿,尽管他不意愿任何得救的良善。但他仍不能对他的归依或救赎做出任何贡献,在这方面,他比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还糟糕(《奥格斯堡信纲》,672, 673页)。
(6)整个归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美德和力量通过圣言在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中,如同在一个被动主体中一样运作并产生它,而人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完全被动。然而,这种运作不像用石头来形成雕像,或在蜡上压印,因为蜡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意愿(《奥格斯堡信纲》,681页)。
(7)根据某些教父和近代神学家的说法,“神只吸引意愿”;因此,在归依中,人的意愿会有所作为,或说在某个方面是积极的。然而,这种观点不符合健全的教义,因为它证实了一个人类的意愿或选择在归依中的能力的错误观点(《奥格斯堡信纲》,582页)。
(8)在受理性支配的外在世俗事务上,人里面仍留有某种程度的理解、力量和能力;尽管这些可怜的余剩极其虚弱;此外,这些天赋尽管很小,微不足道,也被遗传疾病如此毒害和污染了,以至于在神眼里,它们毫无价值(《奥格斯堡信纲》,641页)。
(9)在归依中,人由此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并不与圣灵合作,因为他的归依唯独并完全是圣灵的作工(《奥格斯堡信纲》,219, 579, 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个重生的人通过圣灵的能力可以合作,尽管他的合作伴随着大量软弱。他按着圣灵引领、指导或支配和管理他的程度和时长而很好地合作。但他与圣灵的合作,并不像两匹马一起拉一辆车一样(《奥格斯堡信纲》,674页)。
(10)原罪不是实际犯下的某种过错,而是深深植根于人的本性、实质和本质中。它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如堕落的思维、话语和邪恶的行为(《奥格斯堡信纲》,577页)。已经败坏人的整个本性的这种遗传疾病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源头,一切过犯都从它那里,如同从它们的根和源头中流出(《奥格斯堡信纲》,640页)。在心的至内在部分和最深处,人的整个本性在神面前完全被这罪,就像被属灵的麻风病一样感染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的人格或性格被神的律法指控和定罪,以至于我们天生就是可怒之子,是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基督功德的恩赐而从这些邪恶中被释放和拯救出来(《奥格斯堡信纲》,639页)。因此,最初的正义,或在伊甸园中所创造的(与人有关的)神的形像完全缺乏或丧失了;这种缺乏是使人在一切神性和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的无能为力、笨拙和愚蠢的源头。取代在人里面如此丧失的神的形像的是,在心智、理解力、内心和意愿里面存在着他整个本性和一切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最内在、最坏或最卑鄙、最深不可测和无法形容的败坏(《奥格斯堡信纲》,640页)。
38.(2)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这证明一切事物都源于爱和智慧。从爱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因为这就是所感受到的,爱通过快乐变得明显,或说爱在快乐中显示它自己,快乐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良善。而从智慧发出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因为智慧只由真理构成,并以光的愉悦影响它的对象,当这种愉悦被感知到时,它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爱是各种良善或一切良善的复合体,智慧是各种真理或一切真理的复合体。但后者和前者都来自神,神是爱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是智慧本身,因而是真理本身。因此,教会有两个要素,被称为仁爱和信仰。教会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由仁爱和信仰构成的;事实上,这两者必须在它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其原因在于,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仁爱,并被称为仁爱;教会的一切真理都属于信仰,并被称为信仰。正是爱的快乐,也就是仁爱的快乐,使得快乐被称为良善,或说使得爱被称为良善;正是智慧的愉悦,也就是信仰的愉悦,使得愉悦被称为真理,或说使得真理被称为真理,因为快乐和愉悦将生命赋予良善和真理;没有来自快乐或愉悦的生命,良善和真理可以说毫无生命,事实上是不能生育的。
实际上,爱的快乐有两种;似乎与智慧有关的愉悦也有两种,即:良善的爱之快乐和邪恶的爱之快乐,因而对真理的信之愉悦和对虚假的信之愉悦。这两种爱之快乐因它们在其主体中所产生的感受而被称为良善;这两种信之愉悦因它们所引起的感知也被称为良善,但由于这些在理解力中,所以它们实际上是真理。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对立,一种爱之良善是良善的,另一种爱之良善是邪恶的,一种信之真理是真实的,另一种信之真理是虚假的。其快乐本质上是良善的爱就像太阳的热,这热使植物硕果累累、茁壮成长,使土壤肥沃,使有用的树木和田间的庄稼丰产;它在哪里运作,哪个地方或哪块土地就变得像伊甸园,即耶和华的园子,或像迦南地。而这爱的真理的愉悦就像春天的阳光,或像照在插满美丽花朵的水晶瓶上的光,它使花朵绽放,散发出甜美的香气。但邪恶的爱之快乐就像炙烤并毁灭,或运作于不毛之地或有害植物,如荆棘和蒺藜的烈日之热;它在哪里运作,哪个地方或哪块土地就变成阿拉伯沙漠,那里潜伏着九头蛇和火蛇或毒蛇。而它的虚假的愉悦就像冬天的阳光,或像照在装满在醋中游动的蛆虫和臭虫的瓶子上的光。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每一种良善都通过真理赋予自身形式,或说构建自身,并用真理包裹自身,从而把自己与其它一切良善区分开来。此外,属于同一家族的各种良善会把自己捆成捆,还会包裹这些捆,从而把它们自己与其它家族区分开来。它们的这种形成方式从人体大大小小的各个部位清楚看出来。由于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之间存在着恒定不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人的心智以同样的方式形成。
由此可知,人的心智内在是由属灵实质构成的,外在是由属世实质构成的,最后是由物质材料构成的。其爱之快乐是良善的心智内在是由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类属灵实质构成的;而其爱之快乐是邪恶的心智是由诸如存在于地狱中的那类属灵实质构成的;它的邪恶通过虚假被捆成捆,而前一种心智的良善通过真理被捆成捆。由于良善和邪恶的这种捆成捆,主说:
稗子必须褥出来,捆成捆烧掉,叫人跌倒的,也要这样。(马太福音13:30, 40-41; 约翰福音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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