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262.“好像号筒和我说话”表示清晰而明显。这从“号筒”的含义清楚可知,“号筒”是指从天堂显现并揭示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AE 55节)。那些在灵里的人从天上所听见的声音通常听上去就像人的声音;不过,它之所以听上去像说话的“号筒”,是因为天使清晰而明显地感知到它;他们清晰而明显地感知到的东西响亮地落入灵人的听觉。这种事就发生在约翰身上,好叫他的注意力可以被唤醒,他的视觉由此也被唤醒,免得有什么东西对他来说是模糊的。其它地方(马太福音24:31; 撒迦利亚书9:14; 诗篇47:5; 启示录8:2, 7, 8, 13; 9:1, 13, 14; 10:7; 18:22;以及别处)的“号筒的声音”也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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