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844.“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后必须暂时释放他”表这些事需要一段时间,或相当长的时间,直到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被主接升天堂;此后,“龙”所指的那些人就会被暂时释放,他们与其余的人之间的联系也会被打开。“等到那一千年完了”表示经过一段时间,或相当长的时间。这是因为“一千年”并非表示一千年,而是表示经过一段时间,或相当长的时间(842节)。“以后必须暂时释放他”表示此后,(前面所论述的)“龙”所指的那些人要从关押中被释放,然后他们与其余的人之间的联系要被打开。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可在灵义上从前面所说的事,因而从一系列事情的发展,以及与接下来所发生之事的关联明显看出来。接下来的4-6节经文就论述了那些被主接升天堂的人,“龙”就是因为他们的缘故而被移除并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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