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823.“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来自祂的圣言神性真理。“头上”表示来自主;因为“头”表示出于爱的智慧;人藉着源于爱的智慧从头被管理。约翰之所以看见“头上的冠冕”,是因为“冠冕”所表示的圣言神性真理来自主。“冠冕”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参看231, 540节)。“头”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47节);“头”还有更多含义(538, 568节)。在灵界,圣言的神性真理对应于冠冕,冠冕出于对应而出现在那里,并且在天上显现在那些视圣言为神圣之人的头上。正因如此,“冠冕”表示字义上的圣言神性真理。原因在于,字义因属灵和属天之义而透明,正如冠冕因光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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