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82.“但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有一件事要反对他们,就是他们没有将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而事实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每个教会起初都是将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这话之所以说给“以弗所教会”,是因为该教会表示教会中那些首先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的良善,或将教义真理,而非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的人(73节);生活的良善本应放在首位,即首先予以关注;因为人在何种程度上处于生活的良善,就在何种程度上真正处于教义的真理,反过来则不然。原因在于,生活的良善开启心智的内在,内在被开启后,真理就显现在自己的光中,人由此不仅明白,而且热爱。当首先关注教义,或将教义置于首位时,情况就不同了。这时,真理虽被知晓,却不能从内在被看到,也不能出于属灵的情感被热爱(17节)。每个教会起初无不关注生活的良善,或将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将教义的真理置于其次。但随着教会的堕落,它开始将教义的真理置于首位,将生活的良善置于其次,最终在末期唯独关注信,不仅将仁之良善从信分离出去,甚至还忽略将它们。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示他们没有将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而事实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每个教会起初都是将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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