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742.启17:13.“他们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表他们一致承认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唯独通过圣言。“有一个心思”表示一致承认;“将能力权柄给那兽”表示将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归给圣言。之所以表示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圣言,因而是教会。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表示他们一致承认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唯独通过圣言。他们的确承认教皇是教会的头;但声称他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不像头对身体的统领,而像高于身体之物凭神通过圣言,而不是凭它自己统治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要服从圣言。所以,他们承认,圣言的解释权不像既成的事实那样仅属于教皇的特权;因为这样圣言的神性权威就会被败坏并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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