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666.“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祂是圣言,真理和启示。关于唯独主是神圣的(参看173节);被称为“圣”的,正是神性真理(173,580节);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而主就是神性真理,还由于神性真理进行属灵地启示,它就是天上的光,不过是从主来的,故“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就表示主是圣言,真理和启示。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进行属灵地启示,所以才说圣言是由耶和华通过圣灵口述的,并且圣灵启示、教导人;但是,谁不知道神是全在,神圣事物从祂发出,不知道祂在哪里被接受,祂就在哪里启示人?谁不能由此得出结论:圣灵并非凭自己而成为一位神,有别于耶和华或主,如同一个位格有别于另一个位格?事实上,圣灵就是耶和华或主自己。凡承认神性全在的,也会承认这一点。在圣言中,“圣灵”是指主的神性生命,因而是指祂自己;具体是指祂的智慧生命,也就是所谓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0-53节)一书,那里通过圣言说明了这一点。主就是圣言(参看约翰福音1:1,14);祂是真理(约翰福音14:6);祂是光,因而是启示(约翰福音1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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