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54.“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表由主的这种临在所产生的人自己生命的衰微或丧失。人自己的生命无法承受主的临在,就是诸如主在自己里面那样的临在,甚至无法承受诸如祂在其圣言最内层里面那样的临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完全就像太阳,没有人承受太阳在自己那样的临在,否则必被焚毁。这就是下面这句经文的意思:
没有人能见神而活。(出埃及记33:20;士师记13:22)
正因如此,主才在天堂向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距离他们如同这个世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原因在于,在自己里面的主就在这太阳中。然而,主缓和、节制祂的神性,好使人能承受祂的临在。这一切通过遮盖来实现。主在圣言中向许多人揭示祂自己时就是这样行的。祂甚至通过遮盖与敬拜祂的每个人同在,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那样:
遵守我命令的,我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 23)
我要在你们里面,你们也要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5:4-5)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约翰一见主的荣光,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以及为何三个门徒一见主的荣光,就困倦打盹,有云彩来遮盖他们(路加福音9:32,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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