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463

463.在准备阐述新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揭秘启示录 #516

516.“因地震而被

516.“因地震而被杀的人有七千名”表在这种状态下,所有那些承认唯信,因而视仁爱行为毫无价值的人都灭亡了。和前面一样,“被杀”表示属灵的被杀,就是灵魂的灭亡;“地震”表示他们当中的状态变化,以及他们的毁灭,如前所述;“人有七千名”表示所有承认唯信,并因此视仁爱行为毫无价值,进而诅咒新教会的这两大神圣要素的人;“名”表示那些已然如此的人,因为“名字”表示人的性质(81,122,165节);“七千”表示所有已然如此的人,因为“七千”与“七”所表相同,正如“一万二千”与“十二”所表相同(348节)。“七”表示所有人,所有事物,并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遭到亵渎的事物(参看10,2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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