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429.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那些陷入分离之信教义的人渴望在信的事务上关闭认知或理解力,封住意愿,从而使属灵的光和生命被熄灭;但主规定,认知或理解力不可关闭,意愿也不可封住,免得人里面的属灵之光和生命被灭绝。“在那些日子”表示该教会的最后状态,那时唯信的教义被普遍接纳。“人要求死”表示他们渴望认知或理解力在信的事务上被关闭;“决不得死”表主规定,这种事不会发生;“愿意死”表示他们还渴望意愿在他们里面被封住;“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主规定,这种事也不会发生;因为这样属灵的光和生命就会被灭绝,人的灵性就会死亡。“要求”论及认知或理解力,“愿意”论及意愿;“死”论及这二者。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要不然,“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会是什么意思呢?因为“死”不是指其它死亡,而是指属灵的死亡;当认知或理解力从当信的事上被除去时,就会造成属灵的死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不知道自己所想所行的是真理还是虚假,因而不知道自己是与天上的天使,还是与地狱的魔鬼一同思想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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